兩會2020|人大代表建議內地男性侍產假延至38日及寫入《勞動法》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於本周五(22日)舉行。全國人大代表、蘇州大學校長熊思東將在今年兩會提交《關於延長男性配偶陪產假期的建議》。其中提及,應將內地男性配偶陪產假延長至38天,以更好地照顧、陪伴產婦和新生兒。
內地家庭育兒壓力倍增
熊思東認為,內地育兒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家庭育兒人力資源匱乏。伴隨第一代獨生子女進入婚育年齡,「421」甚至「422」家庭模式(即四位老人,一對夫妻,一或兩個孩子)呈現主流傾向,「倒金字塔」的家庭結構使得家庭背負沉重的養老壓力,加之城鄉、城際頻繁流動的常態化,祖輩與父輩、孫輩異地生活,夫妻異地情況較多,加劇了育兒人力不足的矛盾。
其次,「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孕育二孩的家庭,不僅要照顧孕婦和新生兒,還要兼顧大孩,家庭育兒壓力倍增。此外,產婦壓力增大。據統計,高齡產婦佔中國孕產婦總數13.4%,且呈現不斷上升趨勢。伴隨高齡孕產婦和輔助生殖技術受孕者的增加,產婦恢復期增長,且在孕育過程中,承受著生理和心理上的巨大雙重壓力,不少女性在孕期及產後會有不同程度的抑鬱情緒,接近20%會發展為抑鬱症。
熊思東稱,面對這樣的情況,男性配偶在新生兒孕育過程中的照顧和陪伴顯得尤為重要。但目前男性配偶參與育兒方面還較為落後,許多人希望陪伴妻兒,卻有心無「時」。就男性配偶陪產假而言,內地缺乏統一的全國性法律,各地執行標準不一且普遍較短,為7至30天不等,大部分僅為15天,同時僅作為對實行晚育或合法生育的一種獎勵,在實際落實中有困難。
建議以立法形式規定男性配偶陪產假制度
因此,熊思東建議將男性配偶陪產假延長至38天,以更好地照顧、陪伴產婦和新生兒。「為讓產婦得到更好的休息,男性配偶應承擔更多的照顧新生兒的工作。因此,建議將原有男性配偶陪產假延長至38天,用於陪伴、照顧產婦產前孕檢建檔(1天)、圍產期7次產檢(7天)和產後產褥期(30天)。」
此外,熊思東建議以立法形式規定男性配偶陪產假制度。《勞動法》對女性產假有明確規定,但對男性配偶陪產假無說明。他建議在《勞動法》中增加關於男性配偶陪產假的相關規定,明確男性在育兒方面的家庭責任和生育權利,並規定男性陪產假不得低於38天。同時,參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妻子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陪產假。
為落實陪產假制度,熊思東認為勞動監察部門應將陪產假權益保護納入勞動保障監察內容;用人單位應採取勞動合同備案制度,按照法律規定增設專門合同內容。他還建議,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實施男性配偶陪產假制度;對百分之百落實完成年度內男性配偶陪產假的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在稅費減免、融資貸款等方面給予一定政策獎勵。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