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俞可平:疫情危機重構國家公共權力

撰文: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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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0年爆發的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對人類社會造成極大的衝擊,也對人們關於國家、政府、權力、公共生活、國家治理、全球治理等一系列政治學問題的既有認識造成挑戰。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院長、北京大學中國政治學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4月28日刊文《新冠肺炎危機對國家治理的影響》(以下簡稱「文章」)聚焦「疫情防控與國家治理」、「疫情防控與全球治理」。
文章指,從不到半年的疫情影響看,「國家治理體系」面臨重大改革、國家公共權力將在一定程度內得以重構、國家治理評價標準需要進行調整、地方治理和社會治理將變得更加重要。

文章說,人類早期的集權制度幾乎都與戰爭、災難和大型工程相關,每一次人類的重大災難,都是對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能力的考驗;面對每一次人類的重大災難,制度和人性的優劣都會得以充分的暴露;每一次人類的重大災難也都必然對國家治理產生深刻影響,並促使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的進一步改革。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院長、北京大學中國政治學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聚焦疫情危機對國家治理的影響。(廈門大學官網)

文章稱,這次新冠肺炎的重大疫情,同樣也充分地折射出人性與制度的善惡優劣,同樣也是對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的嚴峻考驗,同樣也深刻地影響國家治理的現狀與未來。文章指出,從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已經在幾個方面正在產生或者即將產生的深遠政治影響。

首先,文章指,新冠肺炎影響下,國家治理體系面臨重大改革。文章說,從這次新冠肺炎的防控效果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些國家和地區的防控效果明顯地好於另一些國家和地區,究其原因,就是政府公共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差異;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能力,集中體現了一個國家和地方的治理能力;對新冠肺炎的防控效果,集中反映了一個國家和地方的治理水平。文章說,許多國家,包括發達國家,這次為新冠肺炎付出了慘重代價,這將促使各國政府在疫後推動國家治理體制的重大改革。

其次,文章指出,國家公共權力將在一定程度得以重構。文章稱,有效處置突發性的重大疫情,勢必要求公共權力的適當集中,這次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幾乎所有國家都進入了某種形式的緊急狀態。

文章指,「緊急狀態」下,國家權力臨時集中於中央或地方行政機構,公民的正常權利受到一定限制,而這兩個改變勢必對全社會帶來極其重大的影響,在相當程度上將重構社會的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日常生活。另一方面,如何在「緊急狀態」下最大限度地維護公民權益,如何在疫情結束後儘快恢復國家的正常狀態,還權於民,這些都是各國政府和人民需要面對的共同課題。

疫情爆發,武漢封城,普通民眾的正常權利受到限制。(新華社)

再次,文章指,國家治理評價標準需要進行調整。文章說,科學地測量一個地區的政府治理水平和社會治理現代化程度,必須依據一整套合理的政府治理評價指標體系。

治理綜合水平不同於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治理能力

文章稱,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實際後果在相當程度上顛覆了人們通常的國家治理評估標準,一些長期被認為綜合治理水平較高的國家和地區處置新冠肺炎疫情的客觀效果卻很差;新冠肺炎疫情也證明,一些國家治理因素的重要性,例如網絡治理、央地關係、信息透明、社會秩序、政府責任等,在國家治理績效評估中被忽視了。

文章稱,新冠肺炎疫情的實際後果還表明,國家治理的綜合水平不同於政府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治理能力,綜合治理水平高並不等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治理能力強。因而,修訂和完善國家治理評估指標體系,將是政治學界和公共管理學界的一項新課題。

4月15日,武漢戶部巷社區志願服務人員在出入卡口為進入社區運送液化燃氣的民生服務者測量體溫。(新華社)

最後,文章強調,地方治理和社會治理將變得更加重要。文章說,從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實際情況來看,還有一個重要現象,就是同一國家的不同地區,由於地方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差異而呈現出明顯不同的防控後果,特別是基層自治能力和地方社會治理水平,與疫情防控的關係更加密切。如何健全地方的社會治理體系,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如何推進基層自治,增強城鄉居民的自我管理能力?如何研製一套科學的社會治理和地方治理水平評估指標體系,使之可以對不同地區之間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可以進行測量和比較?這些都將是疫情結束後推進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現代化不可忽視的重大問題。

俞可平主要研究領域是當代中國政治、國際比較政治等,曾發表多種學術著作。他2006年曾發表《民主是個好東西》,引起各界廣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