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水不犯河水」已成過往 積極「一國兩制」加速到來
日前,中央治港兩大部門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簡稱「兩辦」)同時針對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選舉問題、高等法院有關《禁止蒙面規例》案件的裁決作出回應。當中一個非常不同以往的地方是,香港中聯辦首度以「新聞發言人」名義發聲,且不再扭扭捏捏,以法律語言直擊要害,澄清了過去多年一直模糊不清、似是而非的問題。對此多维新聞發表專論《「井水不犯河水」已成過往 積極「一國兩制」加速到來》。
文章指出這既說明前段時間北京調整治港人事、重構治港體系的舉措已經初步顯現成效,更昭示北京治港已經徹底放棄「井水不犯河水」的被動、區隔、消極的「一國兩制」思路,加快推動主動、融合、積極的「一國兩制」新思路。
起因是4月13日,「兩辦」發言人同時網上發文,積極肯定香港高院上訴庭裁定《禁止蒙面規例》「繼續有效」和整體合憲性,批評郭榮鏗等泛民議員「濫用權力,藉程序問題惡意拖延,致使內務委員會在近6個月的時間內仍無法選出主席」,「蓄意造成內務委員會停擺」,「導致大量涉及經濟民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立法活動無法進行」。由於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選舉,以前時常被一些人視為香港內部事務,北京較少公開過問,「兩辦」這一罕見表態遭到泛民議員的批評,被指責「中央干預香港內部事務」,「違反《基本法》第22條」,即「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對此,4月17日中聯辦發言人迅速回應稱,「高度自治並非完全自治,特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包括立法權,均來源於中央授權」,「被授權者須對授權者負責,授權者對所授出的權力擁有監督權,這個道理不言自明」。中聯辦發言人引述《基本法》,澄清「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當然有權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事務、基本法正確實施、政治體制正常運作和社會整體利益等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關注並表明嚴正態度」。這一解釋等於界定了「兩辦」的定位,釐清了「兩辦」與一般國家部委的區別。
在澄清了「兩辦」發聲「是履職盡責的需要,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後,中聯辦發言人又指立法會的權力來源於《基本法》,《基本法》規定了立法會的法定職責,「立法會議員有責任和義務依法履行職責」,但「郭榮鏗等一而再再而三地惡意『拉布』」,造成「立法會不能正常履行基本法賦予的憲制責任」,「中央當然不能坐視不管,必須過問和監督,這是依法治港的需要」。在這次回應中,中聯辦發言人還借用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的話重申回歸以來北京一向充分尊重《基本法》賦予香港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批評「香港一些政治人物頻頻到外國『告洋狀』」缺乏政治倫理,突破「一國兩制」底線。
「兩辦」尤其是中聯辦發言人今次密集發聲,包含兩個意味深長之處。其一,闡釋清楚了「兩辦」的身份和權力來源。過去多年,作為中央權力「在地化」象徵的香港中聯辦,因為在《基本法》中未有提及,其身份和權力來源有些尷尬、模糊不清,甚至一些表態,都不得不遮遮掩掩、羞羞答答。可縱使如此,中聯辦在香港還時常成為輿論指摘的對象,被人批評「西環治港」。究其原因,固然由於中聯辦有時未能謹守分際,不當介入香港內部事務,常年只與商界、建制派過從甚密,但亦與中聯辦乃至「兩辦」的身份模糊不無關聯。現在中聯辦發言人通過解釋「兩辦」的身份和《基本法》第22條,將「兩辦」角色清晰化,有助於「兩辦」尤其是中聯辦日後在香港更積極地開展份內工作。
其二,釐清了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的權力關係。眾所周知,《基本法》是憲法的派生,是北京為了在香港推行「一國兩制」所頒佈實施的特別法。《基本法》第二條、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是「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這既說明了香港是北京下轄的一級地方政府,又表明香港高度自治權力源自北京授予。
既然如此,北京作為授權者,顯然對香港負有監督權,甚至授予的權力都可以「收回」。但過去多年在北京「井水不犯河水」的治港思路影響下,香港不少人忽略了這點,誤以為香港有「固有權力」、「剩餘權力」,甚至被分離主義迷惑,宣揚本土自決、「港獨」,嚴重衝擊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一國兩制」秩序。有鑑於此,北京近些年開始強調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提出「全面管治權」,重申香港高度自治權力「來源於中央的授權」。今次中聯辦發言人的解釋,正是延續這一邏輯,在解釋中央授權的同時,進一步明晰了「兩辦」的角色。
這兩點可謂直擊問題要害,顯示了北京治港思路的加速轉變。在香港回歸初期,北京出於安撫人心和保障香港平穩回歸考慮,加之片面理解「一國兩制」,低估了殖民地時代對香港社會結構、港人國族理念與價值觀的形塑,奉行「井水不犯河水」的消極「一國兩制」思路,這不能碰,那不能改,沒有及時進行一個去殖民地化的轉型正義過程,導致港人遲遲未能建立起國家認同、香港內部政治撕裂嚴重和深層次結構性經濟矛盾愈演愈烈。近年來北京開始意識到這一點,致力於糾正過去的消極「一國兩制」,愈發強調「一國」底線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依法精準打擊港獨,出台粵港澳大灣區戰略,將香港納入國家發展大局。
在去年修例風波期間,北京更是觸碰到早在港英殖民時期就存在並已惡化為香港問題總根源的深層次矛盾。去年10月底召開的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上,北京吸取過去多年尤其是修例風波的治港教訓,將「一國兩制」列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13個顯著優勢之一,在未來治港需要「堅持和完善甚麼」,「鞏固和發展甚麼」上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政策主張,開始加速從消極「一國兩制」向積極「一國兩制」轉變。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從北京早前任命封疆大吏出身的夏寶龍、駱惠寧執掌港澳辦、中聯辦,明確港澳辦、中聯辦的主從關係,到今次中聯辦首度設立的新聞發言人在爭議問題上敢於「亮劍」,顯示出北京新治港思路成型的同時進一步佐證曾經那個「井水不犯河水」的時代已成過往,積極「一國兩制」時代已經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