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藥物臨床研究亂象頻現 國務院下令整頓

撰文: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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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爆發後,內地在這方面的藥物治療臨床試驗研究就一擁而上,對此,國務院近日下發通知,開始整頓新冠肺炎藥物治療臨床研究中的亂象。

此前,有專家呼籲臨床試驗應科學、規範和謹慎,儘量避免對臨床救治產生干擾,否則就是對患者不負責任。(新華社)

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科研攻關組周五(3日)發布通知,要求已經展開(首例受試者已入組)但尚未完成的臨床研究,醫療機構應當自本文發布日起3個工作天內完成立項、登記並上傳資訊等工作。逾期未完成的醫療機構,不得繼續開展臨床研究工作。措施自發布日起開始實施。

據悉,為了找到有效的治療新冠肺炎藥物,全球都掀起來了找藥大行動。這場「科研行動」,在中國臨床試驗註冊中心網站顯示的最早時間為1月23日,「一項評價洛匹那韋/利托那韋治療2019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住院患者的療效和安全性隨機、開放、對照的研究」。

截至周五,在中國臨床試驗註冊中心展開的相關新冠肺炎的研究達535項,其中上市後藥物有63個臨床試驗在進行。但是事實上,國家藥監部門批准的只有10款藥物,包括新藥瑞德西韋。

瑞德西韋2月初已有一批運抵中國,並於6日晚在湖北武漢金銀潭醫院啟動臨床試驗。首位受藥的是一名68歲的男性重症患者。(影片截圖)

據內媒《第一財經》報道,經不完全統計發現,一度有73種藥物在各個醫療機構進行「超說明書」使用,而這些研究尚未通過國家藥監部門的批准。涉及的藥物有血必淨注射液、糖皮質激素、熱毒寧注射液、宮血幹細胞,乃至中藥注射液、口服液等。

報道引述一名藥物專家質疑,對於舊藥的超適應症使用,是屬於醫生的處方權,但是不能作為藥物申請增加適應症的研究數據,如果一款舊藥需要增加說明書適應症,需要重新走程序,拿到臨床試驗批件,臨床批件前的數據無效,因為藥品臨床試驗需要嚴格執行雙盲試驗。

另外,這次國務院發布的通知也要求,未納入診療方案的舊藥,不宜涉及直接在臨床大規模使用;違反醫藥相關規定和要求,以及有明顯毒副作用或無明確治療效果的臨床研究,科研攻關組應及時要求醫療機構終止研究。

此前,在2月28日舉行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科技部社會發展科技司司長吳遠彬就回應稱,太多的藥物試驗也可能存在浪費資源的問題,甚至可能影響患者的治療。另外,世衛組織總幹事高級顧問布魯斯.艾爾沃德(Bruce Aylward)還曾建議,需要開始優先那些可能幫助更快挽救生命的研究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