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深圳:全面開放公共場所 入境者須自費集中隔離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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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凌晨,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於進一步調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下簡稱《通告》),調整當地的十條疫情防控措施。當中包括,要求從深圳口岸入境者自費集中隔離、各類公共場所全面開放、小區放寬出入管制等。
《通告》寫道,要嚴防境外疫情輸入,落實各項措施,從深圳口岸入境的所有人員,不分目的地,實施全覆蓋核酸檢測、全自費集中隔離。符合豁免隔離或居家隔離條件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通告》未列明自費集中隔離的時長。而廣東省政府26日發布的規定則稱,所有經廣東口岸入境人士,需集中隔離兩周,期間食宿費用自理。
《通告》稱,加強清明期間防控。暫停清明期間守靈、告別、集體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樹葬等聚集活動,暫停現場祭掃,關閉墓園、骨灰樓。避免各類聚餐聚集活動。
《通告》又道,全面推進企事業單位複工復產復業,商場、大型連鎖超市、餐館、娛樂場所、圖書館等各類公共場所全面開放。盡可能增加小區(含城中村)出入口,小區外來人員經「亮碼」和測溫後,可正常出入。暫時保留公交、地鐵搭乘人員實名制認證制度。
《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如有變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