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璋案】王全璋可望4月5日刑滿出獄 或繼續在濟南被監視居住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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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09案」中被捕的內地維權律師王全璋,可望於4月5日刑滿出獄。但因為他被判「剝奪政治權利5年」的附加刑罰,出獄後可能將被移往戶籍所在地山東省濟南市監視居住,不能返回北京家中。

2019年1月28日,王全璋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5年。他是「709案」數百名涉案維權人士中,最後被判刑的在囚者。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指出,連同此前被關押近4年,按照判決內容,她的丈夫將於4月5日刑滿出獄。

李文足24日在推特公布王全璋寫給她的信,當中表達對出獄後的期望:「我最希望出去的時候,沒有人管、沒有人找我們,我倆開始以前的生活。」

出獄後要先回戶籍地濟南

但王全璋寫道,按照規定,他出獄後應該回到戶籍地、住所地(濟南)。他稱在濟南還有一套房子,雖然偏僻,但畢竟是自己的窩,回到那裡是名正言順的。而且出去後,有一大堆事需要處理,首先是要拿到身分證,如果丟失也要在濟南補辦。

王全璋又向妻子表示,如果(她)在北京住得還算順利,就先在那裡住著,「孩子需要一個安定的場所,不想讓孩子在無形當中遭受到壓力」,表達希望妻兒不要離開北京到濟南。他又請妻子聯繫朋友,幫忙採購一些基本生活用品,並繳交濟南房子的物業費、水電費;還交代如果新冠肺炎疫情沒有徹底結束,就不要來接他出獄。

王全璋在結尾提到,自己各方面都很好,「生活比以前還要好。」他稱,幾乎每天都可以吃到雞蛋,隔天喝到新鮮的牛奶,完全不用擔心。

李文足表示,丈夫仍受到極大的威脅。(資料圖片)

李文足:丈夫仍受到極大的威脅

對此,李文足表示,她曾去臨沂監獄與王全璋8次會面,此前收到7封家書,王全璋當面所言和信上所書,都遮遮掩掩、顧左右而言它。只有這封信讓她感受到丈夫的內心,卻也令她百感交集。

李文足說,王全璋曾告訴她,監獄領導說「出獄後必須把他送到濟南,還要被監管一段時間」。看到王全璋的信,她明顯感覺到丈夫仍受到極大的威脅,萬般無奈才對她說出此話(出獄去濟南)。她發文稱,「按照那個枉法的判決,王全璋4月5日就自由了,誰還阻止王全璋與家人團聚,天理難容!」

王全璋向妻子表示:「我最希望出去的時候,沒有人管、沒有人找我們,我倆開始以前的生活。」圖為王全璋一家三口。(資料圖片)

「剝奪政治權利」5年

內地《刑法》第54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除了喪失選舉、被選舉權,不能擔任公職與國企、民企、人民團體領導外,還被剝奪「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時間方面,中國人大網「法律問答與釋義」解釋道,「剝奪政治權利」是服完主刑後才開始起算,並由居住地公安機關執行。

以此推算,被判「剝奪政治權利」5年的王全璋出獄後,恐將被限制居住在濟南,並喪失大部分權利長達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