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責任誰屬? 內地公眾號:武漢嚴格控制疫情上報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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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俗稱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早前,湖北省和武漢市當局被指在疫情爆發早期披露、上報不及時,造成疫情蔓延至全國。但是,當地政府官員就一度解釋稱,作為地方政府披露疫情需要授權,而對於外界質疑的瞞報問題就三緘其口。
內地《財經》雜誌周三(26日)的報道採訪了第二批去武漢的國家衛健委專家組某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成員,直指北京赴武漢的專家組被矇蔽,武漢當局隱瞞了「人傳人」。
各方說法不同,疫情責任究竟在誰?內地公眾號「刷屏精選」撰文分析強調,武漢對疫情信息上報標準嚴格控制,且未與衛健委、疾控、地方政府、基層醫院、研究機構之間良好協作。

武漢市市長周先旺曾受訪表示,自己上報了疫情,但無權披露。(央視截圖)

文章稱,1月27日,武漢市長周先旺接受央視採訪時的說法,被普遍認為是「將鍋甩給了上面」,即自己上報了,但無權披露。而法律界比較主流的觀點認為,依法披露疫情的責任主體是國家衛健委。

1月30日,中國疾控中心流行病學首席專家曾光表示,武漢此次面對疫情行動有些慢,主要是科學認識的問題,但也不排除一些決策上的猶豫,以及自信程度。公共衛生人員的決策考慮的就是科學性問題,是科學視角,但政府官員考慮問題並不單純是科學視角,這只是他們決策依據的一部份,還要考慮政治視角,考慮維穩、經濟的問題,考慮老百姓滿不滿意的問題。

文章認為,這一席話表明,做決策的是官員而不是專家,直言地方官員出於維穩等考慮有猶豫。

1月31日,前武漢市委書記馬國強接受央視採訪時,承認採取管控措施晚了,如果早採取嚴厲的管控措施,結果會比現在好,對全國各地的影響要小,這段採訪中他還提到兩個時間點,一是12月30日、31日,武漢將情況上報國家衛健委。二是1月12日、13日,泰國曝出首名感染者後,武漢採取了機場測溫、高鐵站測溫等措施。

1月31日,前武漢市委書記馬國強接受央視採訪時,承認採取管控措施晚了。(央視截圖)

文章指出,承認管控晚了,不等於證實存在瞞報,馬國強的核心意思是沒有當機立斷。不過,12月30、31日武漢上報一說,與其他消息存在矛盾,比如經濟學家華生提到,中國疾控中心主任是在12月30日晚上網時注意到疫情,隨後報告了衛健委領導。

另外,1月22日,國家衛健委副主任李斌在記者會上亦表示說,2019年的12月30日,國家衛健委獲悉湖北省武漢市發生了聚集性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第一時間派出國家工作組和專家組。文章分析指,其中「獲悉」一詞未說明主動還是被動,且「上報情況」不等於上報了人傳人的情況。

專家組對人傳人有一定認知

2月2日,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呼吸和危重症醫學科主任王廣發,回應了自己在1月10日引發質疑的「可防可控論」,提到掌握的資料有限,沒有看到明確的人傳人證據。原始的資料有欠缺,甚至有些信息根本沒拿到,判斷上就會失誤。

由於王廣發是跟隨第二批專家組赴武漢調研,時間是1月8日至16日。王廣發稱,1月14其、15日期間,看到發熱門診病人很多,有些病人肺部造影是非常典型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這可能說明,第二批專家組至少在考察後期對可能存在的人傳人應該是有一定認知的。

2月11日,鍾南山在接受路透社的專訪中亦表示,武漢當地政府、當地衛生部門工作做得不好,他們應該負上一些責任,因為已經發現了病原,出現了小規模聚集發病,但最終並沒有控制住。他還表示,應該改善疾控中心的運作方式:「如果我們有更好的協調合作,我們就能更早發現它,更早查明人傳人的情況,」文章認為,這裏的寫作是指衛健委、疾控、地方政府、基層醫院、研究機構之間的關係。

武漢1月初執行的診斷、上報標準中有「華南市場接觸史」這一項,但被認為過於苛刻。(資料圖片)

在內媒財新對武漢一線ICU醫生的採訪中,提到診斷上報標準之爭,比如1月初執行的診斷、上報標準中有「華南市場接觸史」這一項,而在當時很多一線臨床醫生看來,這個標準過於苛刻,會漏掉病人——因為當時已經出現了人傳人迹象,也有醫護人員出現症狀,還有非華南市場的疑似感染者。

這一信息在傳播過程中,被很多認為上述標準是國家專家組制定的。但在2月中旬開始,多間傳媒陸續報道了進一步的消息:武漢市當地執行的標準,和省、國家專家組的標準不一致,也就是說,國家專家組「不背這個鍋」。換言之,武漢一級對疫情信息上報標準進行了嚴格控制。

2月26日晚,財經雜誌的報道中,匿名專家直指,武漢提供的資料,沒有通報醫務人員感染、「人傳人」實情、疑似病例等問題,將矛頭還指向了湖北省衛健委。不過從輿論反應來看,除了對地方政府的指責,公眾對這批專家組仍然是非常不滿的——調研作風太過官僚。

(公眾號「刷屏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