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廣東緊急立法: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

撰文:崔德興
出版:更新: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多項研究指明,新型冠狀病毒源自野生動物,如蝙蝠、穿山甲等。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宣布緊急立法,即日起明確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終止日期將另行公佈。

廣東緊急立法,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圖為一戶外電子屏幕上宣傳「不吃野生動物」的標語。(中新社)

2月11日上午,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該決定於即日起施行。

據省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決定的最大亮點是明確提出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分別對野生動物的交易消費、食用及其違法責任三處作出詳細規定,要求嚴禁農貿市場、餐飲單位、商場超市、電商平台等交易、消費場所開展野生動物交易、消費活動,在個人責任方面要求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不得濫食野生動物,對於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濫食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將進行追責。

授權縣級以上政府規定應急行政管理措施

此外,為最大限度支持政府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決定授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可以在醫療衛生、防疫管理、隔離觀察、道口管理、交通運輸、社區管理、市場管理、場所管理、生產經營、勞動保障、市容環境、野生動物管理等12個方面,規定臨時性應急行政管理措施進行處置,從而賦予政府在防控特殊時期及時採取有效有力措施。

但在及時賦權地方政府的同時,決定也強調各地要堅持全國全省「一盤棋」,服從國家和省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旨在明確個別地方在採取「封城」等重大行政管制措施時應履行向上級政府報備等法定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省人大常委會就防疫工作作出決定,是特殊時期的緊急立法,終止日期將由省人大常委會另行公佈。

被視為疫情發源地的武漢華南海鮮市場,存在着大量新型冠狀病毒,多家商戶售賣虎斑蛙、蛇、刺蝟等動物: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