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國家衛健委:患者死後應就近火化 不得保存遺體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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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蔓延。截止2月1日24時,內地確診病例已達14380宗,死亡304宗。
國家衛健委昨日(1日)發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遺體處置工作指引(試行)》(下簡稱《指引》)。當中提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遺體,應就近火化,不得移運,不得舉行遺體告別儀式和利用遺體進行其它形式的喪葬活動,不得保存遺體。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蔓延。醫護人員非常忙碌。(中新社)

《指引》列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感染者逝世後,由民政部門通知相關殯儀館做好遺體接運、火化等準備工作。醫務人員需按照規定,對遺體進行消毒、密封,密封後嚴禁打開。

醫療機構應當在完成遺體衛生防疫處理、開具死亡證明、聯繫親屬同意火化後,第一時間聯繫殯儀館盡快上門接運遺體,並在遺體交接單中註明已進行衛生防疫處理和立即火化意見。如果患者親屬拒不到場或拒不移送遺體的,由醫療機構、殯儀館勸說,勸說無效的,由醫療機構簽字後,將遺體交由殯儀館直接火化,轄區公安機關需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患者遺體需要消毒、密封

《指引》寫道,遺體運送不得交由除殯儀館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承辦。殯儀館安排專職人員、專用運屍車到醫療機構指定地點,按指定路線將遺體轉運到指定的專用運屍車上運至殯儀館。遺體運送到殯儀館後,殯儀館設置臨時專用通道,由殯儀館專職人員將遺體直接送入專用火化爐火化。遺體不得存放、探視,全程嚴禁打開密封遺體袋。火化結束後,骨灰交親屬取走。家屬拒絕取走的,按照無人認領的遺體骨灰處理。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遺體運輸車輛、設備工具、火化車間、遺體停留區域等進行嚴格消毒,對殯儀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

《指引》強調,患者遺體應當就近全部火化。(中新社/示意圖)

《指引》強調,患者遺體應當就近全部火化,不得採用埋葬或其它保存遺體方式,不得移運,不得進入其他省域。不得舉行遺體告別儀式和利用遺體進行其它形式的喪葬活動。在華外國人及港澳台人士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在境內死亡的,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遺體必須就地火化。火化後的骨灰可按死者家屬意願運輸出境。如果是疑似患者,按照「疑似從有」的原則處理,防止疫情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