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信用體系】國務院:電信網絡詐騙犯要列入失信懲戒名單
撰文:彭琤琳
出版:更新:
全國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周二(14日)在北京召開,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總召集人趙克志提出要求,對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黑灰產業的人員要納入失信懲戒名單。
趙克志要求,要強化對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的源頭治理。要強化屬地管理,加強對涉詐犯罪人員的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防止本地人員外流作案、出境作案。國務院聯席辦要對外流作案人員較多的地區開展專項督導。
解決手機卡、銀行卡「實名不實人」問題
趙克志還強調,要強化對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的綜合治理。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緊密結合自身職責,全面梳理本行業、本系統、本領域存在的安全風險和管理漏洞,加強政策指導,有效管控風險,堅決堵塞漏洞。要研究制定更加嚴格的管理規定,著力解決手機卡、銀行卡等「實名不實人」問題。
他又要求,要健全完善並嚴格執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制度,組織相關部門對通訊、金融、網絡等領域開展全行業、全領域的問題風險大排查,加強行業監管,依法查處和曝光有問題的企業和從業人員。要對不認真排查和整改問題的行業和單位進行督導、約談,對相關負責人嚴肅問責。要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制度,對在偵查辦案中發現行業監管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一律通報相關部門倒查責任;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立案查處。
近年來,內地政府積極構建社會信用制度,保存失信者的記錄,並對對失信行為進行懲戒及防範。其中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根據相關規定,所有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員,在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會受到限制。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