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禁用餐廚垃圾餵豬 違者最高罰款5萬 納入信用管理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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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近日出台《湖北省餐廚垃圾管理辦法》(下簡稱《管理辦法》),將於3月1日起施行。當中明令禁用餐廚垃圾餵豬,違者最高會被罰款5萬元(人民幣,下同)。
官方介紹,為進一步加強餐廚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進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湖北近日發布上述《管理辦法》。
根據《管理辦法》,在餐廚垃圾投放、收集、運輸、處置過程中,不得實施下列行為:將餐廚垃圾與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將餐廚垃圾排入污水排水管道、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設施以及河道、湖泊、水庫等公共水域;隨意傾倒、拋撒餐廚垃圾;以餐廚垃圾為原料,生產、加工食用油和其他食品;直接使用餐廚垃圾餵豬;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管理辦法》規定,直接使用餐廚垃圾餵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在湖北實行餐廚垃圾集中管理的行政區域,餐廚垃圾的投放、收集、運輸、處置等活動都將適用《管理辦法》。湖北將對在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同時,餐廚垃圾投放、收集、運輸、處置中發生的檢查、處罰等信息,還將依據有關規定納入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