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法王」吳天君之子涉受賄罪獲刑

撰文:施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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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吳天君在獲刑兩年多後,其兒子吳建業在2019年11月因受賄罪,已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吳建業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披露了這一消息。

據判決書顯示,吳建業於1982年6月22日出生於河南省濮陽縣,博士研究生文化,職務為中國恒天控股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住北京市海淀區。

吳天君在鄭州任職期間,以強力手段推進拆遷並引發諸多震驚全國的案件。(VCG)

湖北襄陽市襄州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吳建業犯受賄罪,於2018年9月15日向襄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襄州區檢察院指控,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至2015年,吳建業向其父吳某(另案處理)轉達了三絃河南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某請託,吳某利用擔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三絃河南置業有限公司及下屬公司在項目建設上提供幫助。2015年2月,吳某與吳建業商議後,由吳建業向劉某索取人民幣200萬元。

案發後,吳建業能夠積極配合組織調查,對偵破其他重大案件起到了關鍵作用,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涉案贓款已被依法追繳。

公訴機關認為,吳建業與國家工作人員通謀,收受他人財物,且受賄數額巨大。其行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對吳建業判處2年以上至2年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至30萬元,可適用緩刑。2019年11月,襄陽市襄州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吳建業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根據檢察院指控信息,2014年至2015年擔任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的正是吳天君,也即上述吳建業的父親。他也在湖北襄陽受審。

吳天君於2011年任河南省委常委、鄭州代市長,同年底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2年2月任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2016年5月再次擔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6年11月被查。

2017年8月,吳天君在湖北襄陽中院受審。

他被指在2004年初至2015年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105萬餘元。後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吳天君受審。(網上圖片)

吳天君是中共十八大以來,河南落馬的第三名副省級官員。

財新網指出,吳天君是河南濮陽人,仕途起步於基層,曾長期主政鄭州,曾任鄭州市代市長、市委書記等職。2016年5月轉任河南省委政法委書記。知情人士稱,吳天君在鄭州任職期間,以強力手段推進拆遷並引發諸多震驚全國的案件。

知情人士表示,吳天君最大的問題就是拆遷,在新鄉和鄭州兩地均以拆遷聞名。在新鄉當地,老百姓給吳天君起外號為「一指沒」,意即吳天君到哪手一指,那個樓就沒了。在鄭州期間,吳天君獲得外號「吳太君」、「吳老扒」,意即「搞拆遷像鬼子進村一樣、老是扒別人房子」。

此外,在吳天君的主導下,鄭州市所有的書報亭被拆除。從2012年4月開始,鄭州市政府實施「退路進店」政策之後,遍布於鄭州街頭的四百多座報亭被陸續強制拆除,此舉引發河南媒體人的強烈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