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通過 「麥卡錫惡夢」籠罩台灣

撰文:屈芩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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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矢言力推的《反滲透法》毫不意外地在當地時間12月31日下午3時通過立法,民進黨對於此法本就摩拳擦掌,獨排各在野黨異議也要強度關山的意志,可謂毫無懸念。環顧法案審議過程,民進黨立委發動全體動員,用人數優勢徹底堵死國民黨立委抵制議事的路。

抗議《反滲透法》團體於立法院示威。(洪嘉徽/多維新聞)

綜觀《反滲透法》全文,不難發現此法不僅欠缺主管機關,甚而嚴重擴大行政權,幾乎給予行政權全部的生殺大權。全法亦未對「滲透」二字,予以明確的定義,無疑給了行政機關模糊可供操作的空間,更未對行為人「滲透」的主觀要件、客觀要件,乃至是否有產生實質損害,給出合理、完整、明確的解釋,着實有違反法律明確原則的疑慮。

若有心機關或人士將《反滲透法》惡意的擴大解釋,很有可能包含接受過中國大陸企業投資的外商公司,與中國大陸曾經合作過的團體、學校等等,無一可以倖免,單純的學術交流可能都會被無限上綱成文化統戰,原因是在行為人「滲透」的主客觀要件未予清楚界定的情況下,任何行為、任何動作都有可能被冠上「滲透」之名,至於有無「滲透」之實,則不在考慮之內了。

當地時間2019年12月31日,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在立法院外抗議《反滲透法》。圖為「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總會長林耀呈(中)。(楊家鑫/多維新聞)

是故,何以《反滲透法》備受爭議?民進黨創黨元老、前台灣副總統呂秀蓮,乃至白色恐怖受難者,皆疾聲痛批《反滲透法》,實因此法若實行,無異於開民主倒車。

《反滲透法》另一項大的爭議是,從全文中看不到該法的主管機關,如此將讓人申訴無門,連能否依循行政救濟管道進行救濟都成了未知數,無辜者受害或成現代《竇娥冤》,冤情可使六月天下冤雪。

回顧在1940至1950年代,美國共和黨參議員約瑟夫.麥卡錫(Joseph McCarthy)聲稱有大量共產黨員藏於美國各級政府與機構之中,利用不公正的調查方式,特別是對異議者和批評者進行打擊,一時之間風聲鶴唳,無辜人民人人自危,被稱為麥卡錫主義(McCarthyism)。台灣很明顯迎來台灣特色的麥卡錫主義,目前在野的國民黨結合親民黨,希望向大法官提出釋憲,由具有豐富法學素養的大法官,判斷《反滲透法》的可議之處外,也期望讓此項嚴重侵害憲法人權自由之虞、民主自由價值的法案,不要成為台灣的未來。至於後續如何,僅能靜觀其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