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羈押五年未審判 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寧被控貪污案終開庭
12月30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及張磊貪污一案。
據了解,李寧自2014年被警方帶走,至今已經被羈押5年,如此之長的羈押時間,引起內地媒體和輿論關注,亦有中國工程院院士認為如此處置李寧不妥。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寧系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擔任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李寧課題組負責人,還擔任多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負責人。被告人張磊系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特聘副研究員、科技部多項課題負責人。被告人李寧同張磊利用職務便利,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間,貪污課題科研經費共計人民幣3,756萬餘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同案被告人張磊的供述、證人證言以及用於套取科研經費的證據,李寧、張磊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李寧對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辯解,張磊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李寧、張磊還進行了最後陳述。
庭審現場,被告人李寧、張磊的近親屬,中國人大代表,中國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媒體記者及普通群眾4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資料顯示,李寧,1962年7月9日生,動物分子遺傳育種學專家。江西省南昌縣人,1982年畢業於江西農業大學,中國工程院原院士,曾任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
2014年7月初,李寧被相關部門帶走調查,因其涉嫌將承擔的一個轉基因項目的經費轉移至自己控股的公司,涉及資金達千萬元人民幣。2014年10月10日上午,中央紀發佈中共科學技術部黨組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證實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已被依法批捕。
對於李寧貪污一案,內媒光明網曾在2018年6月發佈評論員文章《院士遭羈押超4年,審而不判不正常》稱,有媒體報道說,中國工程院院士沈國舫致信媒體表示,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寧自2014年6月20日以涉嫌貪污公款罪被羈押以來,在超過4年的時間裏仍未被法院宣判,「我們很多院士都認為很是不妥」。
據光明網文章,在李寧被捕4年多期間內,該案分別於2014年12月23日、2015年1月26日兩次移送吉林省松原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在2015年8月20日、21日於松原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後,近3年時間裏,此案再無任何下文。
光明網指,李寧案主要歧義在於控方所指控的李寧將部分科研資金轉至其任法人代表或控股的濟普霖公司和濟福霖公司的賬目上。但是公司所有經費都全部花在了科研研究和探索產業化研究中,並無其他業務支出;尤為重要的是,這兩家公司自成立以來,從未有分過紅,李寧也從未有從公司領過任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