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網遊直播侵權第一案維持原判 網易要求1億賠償只得2千萬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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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公司旗下的「夢幻西遊」網絡遊戲直播侵權糾紛案,被業界稱為「網遊直播侵權第一案」,是內地第一宗遊戲廠商在訴訟中向直播者主張遊戲畫面權利的案件。
周四(26日),案件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公開宣判,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網易要求侵權方賠償1億元(人民幣.下同)未獲支持,最終獲賠金額為2千萬元。

《夢幻西遊》是網易公司旗下的一款網絡遊戲。(網上圖片)

案件可追溯到數年前,網易公司發現廣州華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通過YY遊戲直播網站等平台,直播、錄播、轉播「夢幻西遊2」遊戲內容,認為其構成侵害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經交涉未果,網易於2014年11月24日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華多公司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和賠償1億元等。

網易公司當時訴稱,涉案電子遊戲屬計算機軟件作品,遊戲運行過程呈現的人物、場景、道具屬美術作品,遊戲過程中的音樂屬音樂作品,遊戲的劇情設計、解讀說明、活動方案屬文字作品,遊戲運行過程呈現的連續畫面屬以類似攝製電影創作方法創作的作品,被告竊取其原創成果,損害其合法權利。

華多公司則辯稱,網易公司非權利人,涉案電子遊戲的直播畫面是玩家遊戲時即時操控所得,不是著作權法規定的任何一種作品類型;且遊戲直播是在網絡環境下個人學習、研究和欣賞的方式,屬於著作權法中的個人合理使用行為。

內地遊戲直播行業火熱,受到年輕人追捧。(網上圖片)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華多公司在其網絡平台上開設直播窗口、組織主播人員進行涉案電子遊戲直播,侵害了網易公司對其遊戲畫面作為類電影作品之著作權,判決華多公司停止侵權、賠償網易2千萬元損失等。停止侵權具體為停止通過信息網絡傳播電子遊戲「夢幻西遊」或「夢幻西遊2」的遊戲畫面。

不過一審宣判後,網易公司、華多公司均提起上訴。其中網易上訴主張,一審判賠數額過低,其訴請1億元賠償額應予全部支持,並請求判令華多公司在網易、YY直播官網等網站首頁發布道歉聲明,消除影響等。華多公司則上訴請求改判駁回網易公司全部訴訟請求。

案件庭審現場。(中國庭審公開網)

在12月26日的二審庭審中,雙方展開激烈交鋒。惟廣東高院經審理後認為,網絡遊戲連續動態畫面整體構成「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應獲得著作權法保護,被訴遊戲直播行為不符合著作權法第22條規定的權利限制情形,不能認定為合理使用行為。華多公司未經許可組織主播人員直播涉案遊戲,並從直播業務中抽成獲利,並非單純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直接侵害了網易依法享有的著作權利,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但網易要求華多公司賠禮道歉的理據不足,不予支持。

關於本案賠償金額,廣東高院認為,一審法院最終酌定的2千萬元賠償數額無明顯不當,因此予以維持。

二審結束後,網易同日發表聲明稱,判決將在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產生深遠的意義,推動中國遊戲直播行業的健康發展。聲明同時強調,網易將繼續對全線直播平台保持開放合作。

(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