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逃死刑】19名涉案者罪成 孫小果母親囚20年 繼父囚19年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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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惡霸孫小果「死而復生」案備受關注。孫小果等13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上月(11月)初開審,孫小果數罪並罰被判有期徒刑25年、其餘12人則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
19名涉孫小果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係人職務犯罪案,亦於今日(15日)在雲南省多個法院公開宣判。19名涉案者全部罪成,其中,孫小果母親孫鶴予判囚20年,繼父李橋忠判囚19年。
雲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法院、德宏州芒市人民法院等多個法院,今日分別對19名涉孫小果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係人職務犯罪案公開宣判。
法院判決,對孫小果母親孫鶴予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對昆明市五華區城管局原局長、孫小果繼父李橋忠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9年。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梁子安、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局長朱旭等17人亦罪成,分別獲刑2至12年不等。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6月至2008年,李橋忠、孫鶴予為達到通過再審讓孫小果獲得較輕刑罰的目的,先後分別多次託人提供幫助,並向其行賄,為孫小果再審從輕處罰說情、打招呼,終致使孫小果三次受到違法減刑。
因孫小果多次違規獲得減刑,引起監獄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質疑反對,為達到再次違規減刑的目的,2008年底,李橋忠、孫鶴予與其餘多名涉案者同謀,弄虛作假,為孫小果減刑提供幫助並報請法院減刑。
孫小果案發後,李橋忠又請託時任雲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副總隊長楊勁松打探案情,楊勁松收受李橋忠所送財物。經查證,楊勁松還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了他人巨額賄賂。
法院審理查明部分被告人還涉及其他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行賄以及單位行賄等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