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布規定網絡音視頻新規 服務提供者要建立辟謠機制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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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文化和旅遊部及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聯合發布規定文件,提出建立健全網絡音視頻訊息服務行業標準和行業準則,推動網絡音視頻訊息服務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文件特別提到近來流行的深度學習(Deep Learning)、虛擬現實(Virtual Reality)等新技術,要求不得利用來製作、發布、傳播虛假新聞訊息,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更應當建立健全辟謠機制。
新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對於深度學習(Deep Learning)、虛擬現實(Virtual Reality)等新技術的應用,文件要求網絡音視頻訊息服務提供者及使用者利用來製作、發布、傳播非真實音視頻訊息時,應當以顯着方式予以標識,不得利用來製作、發布、傳播虛假新聞訊息。
網絡音視頻訊息服務提供者更應當要部署應用違法違規音視頻以及非真實音視頻鑑別技術,發現音視頻訊息服務使用者製作、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訊息內容時,應當依法依約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網絡音視頻訊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辟謠機制,發現謠言應當及時采取相應的辟謠措施,並將相關訊息報網信、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等部門備案。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指,出台規定旨在促進網絡音視頻訊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中國當前網絡音樂用戶規模已達6.08億,網絡視頻用戶規模已達7.59億,但「深度偽造」的風險隱患進一步集聚、放大後,可能會被利用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造成政治安全風險和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風險,對社會穩定造成不良影響。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