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農戶基本權利長久不變 土地承包期將再延長30年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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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保持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的基本制度長久不變;保持農戶依法承包集體土地的基本權利長久不變。保持農戶承包地穩定。
意見要求,現有承包地在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由農戶繼續承包,承包期再延長30年。
《意見》提出,穩定基本經營制度、尊重農民主體地位、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四大基本原則。各地可在農民自願前提下結合農田基本建設,組織開展互換並地,發展連片種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流轉農戶承包地進行農田整理,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意見》指,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應堅持延包原則,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確保絕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繼續保持穩定。現有承包地在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由農戶繼續承包,承包期再延長30年,以各地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為起點計算。繼續提倡「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權依法自願有償轉讓機制。
《意見》還提出,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權利、登記記載權利、證書證明權利的確權登記制度,並做好與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銜接,賦予農民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權益。完善落實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政策體系。深入研究農民集體和承包農戶在承包地上、承包農戶和經營主體在土地流轉中的權利邊界及相互權利關係等問題,充分維護農戶承包地的各項權能。完善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健全土地流轉規範管理制度,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經營權的有效途徑。
此外,《意見》提出,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相關法律政策。抓緊修改相關法律,建立健全實行「長久不變」、維護農戶土地承包權益等方面的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