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被訴 曾公開發表違背「全面從嚴治黨」言論
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涉嫌受賄一案再有新進展。據官方通報,該案現已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指定管轄,於2019年10月9日交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近日,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成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秦光榮利用擔任雲南省委常委、副省長、省委副書記、省長和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9年5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布,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時至9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稱,已對秦光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秦光榮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做兩面人,公開發表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履行主體責任失職失責,徇私干預紀檢監察工作,嚴重破壞黨的組織路線,扭曲用人導向,大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度假旅遊;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大肆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干預和插手礦產資源轉讓;特權思想嚴重,追求個人名利和物質享受,貪圖奢靡享樂,生活腐化墮落,家風敗壞,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縱容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毫無紀法意識,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肆無忌憚聚錢斂財,大搞權錢交易,在職務晉升、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對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造成嚴重破壞,對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危害。
秦光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秦光榮是中共十九大後第三名投案自首的原省部級官員,前兩人是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