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被多地法院限制消費 中央政法委:只是逾千萬人的縮影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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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獨生子王思聰,日前被上海嘉定區法院頒令限制消費,雖然該項限令隨後取消,但王很快又被北京第二中院列為「被執行人」,查封名下房產、車輛及銀行存款;上海靜安法院亦已對其公司發布3項限制消費令。
中央政法委旗下公眾號今天(24日)刊文指出,王思聰被限制消費,只是超過千萬人的一個縮影,再次顯示誠信的重要意義。信任是一個複雜社會的簡化機制,社會誠信體系的建立,代表着更高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文章稱,王思聰即便光環纏身,也只不過是創業青年中的一員。在商業經營中產生糾紛,在訴訟中被判敗訴,並非罕見的事。相比於對名人的獵奇、八卦,法院這一系列「常規操作」可能是更有意義的看點。
文章指出,不履行義務當然就要承擔相應的懲罰。法院下達的限制消費令,就是在執行環節中一項非常常見懲戒措施,不按時履行義務的人都有可能收到。如果是惡意逃避執行,有能力還錢卻拒絕還錢,還有更加嚴厲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老賴黑名單」。
文章進一步指,限制消費令和「黑名單」目的一致,就是破解「執行難」。獲得勝訴的判決,卻遲遲無法實現應有權益,是嚴重的不公平。對不履行法律義務的執行人處以從限制消費到拘留、坐牢的懲罰,打通的是通往公平正義的「最後一公里」,維護的不僅是申請人的利益,還有司法的權威;保障的不僅是健康的經濟秩序,更是整個社會的誠信。
文章強調,懲戒各類違法失信行為,是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的重要一環。每一次廣受關注的司法案件,都是一次全民法治公開課。希望看到涉案的公眾人物守好底線,成為誠信守法表率,唯有如此才不負「網紅」「大V」之名。
(中央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