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離世後遭冒名貸款 河北村鎮銀行被揭非法放貸26億元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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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新京報》18日(周一)報道,河北的晉州恒升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恒升銀行」)股東趙良「指使和言語脅迫銀行人員,對銀行外部提供貸款資料不進行任何審查、入戶調查,編造貸款調查報告,製作貸款手續進行審批發放貸款」,涉嫌非法放貸17114筆,共計26億元(人民幣)。
案情顯示,其中有村民死後「被貸款」的情況發生。

案情顯示有死後「被貸款」的情況發生。其中一名去世的村民早於2018年5月火化,調查卻發現這名村民在死後遭冒名貸款。(《新京報》)

恒升銀行下轄共6家支行。資料顯示,2014年3月,恒升銀行由浙江甌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甌海銀行」)等法人、自然人發起設立,註冊資本5000萬元,甌海銀行佔股40%。死人「貸款」之事東窗事發,源於2018年6月至8月甌海銀行對恒升銀行的合規檢查。

甌海銀行於2018年8月出具了一份《事實認定書》,指檢查組對抽查的51戶聯保貸款上門走訪、實地調查,發現49戶借款人否認貸款、2戶借款人貸款前早已死亡,「確認均為冒名貸款」;每戶貸款金額均在16萬元-20萬元之間,51戶共計985萬元。檢查人員調閱貸款人檔案、借款借據、借款合同等資料後發現,上述貸款均存在借款人簽名筆跡雷同的問題,有偽造借款人筆跡的嫌疑。甌海銀行認為此事涉嫌騙貸,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查明,截至案發,恒升銀行共涉嫌非法放貸17114筆,本金合計26億元。其中已償還10902筆,本金14億餘元;未償還6212筆,本金11億餘元。此案涉及恒升銀行高管及中層管理人員34人、銀行外部人員14人,其中15人因為貸款已收回未予追究刑責。截至2019年3月15日,除4人在逃外,29人被刑拘。9月10日,晉州市檢察院對本案中的28名被告人提起公訴,其中並不包括趙良。律師王國緒稱,作為本案的最大受益者,趙良將被另案起訴。

恒升銀行涉非法放貸26億元。(《新京報》)

7億遭非法佔有 5.2億元去向不明

涉案股東趙良向公安機關交代,非法放貸發生前的2015年8月,恒升銀行的四戶聯保業務已出現大量不良貸款,僱人催繳後還款效果依然不佳。為此,他找到主管信貸的副行長余俊,表示貸款好放難收,與其貸給外人,還不如貸給自己投資。其後,趙良安排其表兄金波尋找借款人,還交代金波,要給每戶借款人五六百元的好處費。貸款下來後,錢歸趙良使用,趙良也會負責償還本金和利息。

晉州市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顯示,經查明,趙良等人騙取的貸款中,19億餘元用於還本付息和投資經營,7億元被趙良非法佔有。其中,趙良購置房產花費1.8億元,另有5.2億元無法查實去向。

報道又指,據原銀監會於2010年2月發布的《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銀行受理貸款申請後,應調查核實借款人申請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並應採取有效措施確定借款人真實身份。但在實際操作中,恒升銀行並未遵循相關規範。在趙良、余俊等人的授意下,貸款審核的各個環節全面失守。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