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化工廠爆炸】調查報告公佈:企業違法存廢料,多部門涉違規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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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近日批復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調查報告。經國務院調查組認定,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長期違法貯存危險廢物導致自燃進而引發爆炸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此外,江蘇省多個部門亦涉及違規問題。
3月21日14時48分許,位於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生態化工園區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特別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傷,640人住院治療,直接經濟損失19.86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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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國務院江蘇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調查組成立,由應急管理部牽頭, 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全國總工會和江蘇省政府參加,聘請爆炸、刑偵、化工、環保等方面專家參與調查。
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舊固廢庫內長期違法貯存的硝化廢料持續積熱升溫導致自燃,燃燒引發爆炸。事故調查組認定,天嘉宜公司無視國家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刻意瞞報、違法貯存、違法處置硝化廢料,安全環保管理混亂,日常檢查弄虛作假,固廢倉庫等工程未批先建。相關環評、安評等仲介服務機構嚴重違法違規,出具虛假失實評價報告。
事故調查組同時認定,江蘇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不到位,生態環境部門未認真履行危險廢物監管職責,工信、市場監管、規劃、住建和消防等部門也不同程度存在違規行為。響水縣和生態化工園區招商引資安全環保把關不嚴,對天嘉宜公司長期存在的重大風險隱患視而不見,複產把關流於形式。江蘇省、鹽城市未認真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重大安全風險排查管控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實。
事故調查組在調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違規問題線索已移交有關方面查處,對發現的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已移交有關部門和地方處理。
(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