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高架橋坍塌】專家:貨車司機、所屬企業負責人或需承擔刑責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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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無錫上周四(10日)傍晚有高架行車橋突然倒塌,多輛車被壓在瓦礫之下,致3死2傷。據事故救援指揮部發布的資訊,經初步分析,上跨橋側翻因運輸車輛超載所致。
目前,無錫市已成立交通事故調查組,對車主、肇事車輛、載貨情況、橋面傾覆被壓車輛、橋面上側翻車輛,以及運輸公司、貨物裝載碼頭單位等展開先期調查,並對肇事駕駛員、車主、運輸企業法人代表以及貨物裝載碼頭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等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有內地律師接受傳媒採訪表示,涉事貨車司機、所屬運輸企業相關負責人或需承擔刑責。
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余超表示,若最終查明是貨車超載導致此次事故發生,貨車司機需承擔刑事責任。具體而言,若查明運輸企業管理不嚴格,貨車司機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超載,司機、企業相關負責人涉嫌重大事故責任罪;若運輸是司機的個人行為,不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司機涉嫌交通事故肇事罪。
湖南人和人(株洲)律所律師張如泉說,若責任在貨車,貨車司機負主要刑事責任,若其所屬運輸企業日常管理鬆懈,對嚴重超載等違法行為管理失責,企業相關負責人亦需承擔刑責;至於民事責任方面,對於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果已購買保險,由保險公司先行賠付,貨車司機、運輸企業亦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