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檢察機關對54宗侵害英烈名譽行為 促請近親屬起訴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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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為加大對於「歪曲、醜化、侮辱英烈形象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去年5月1日正式開始施行《英烈保護法》,至今已1年有餘。
最高檢副檢察長張雪樵今天(10日)在記者會上介紹,面對詆毀褻瀆英烈的行為,檢察機關敢於亮劍。共對54宗侵害英烈肖像、榮譽的行為,促請英烈近親屬起訴,對未能提起訴訟的,提起民事公益訴訟23件;對英烈紀念設施保護不力的,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581件。
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法律形式將9月30日設立為烈士紀念日。2018年5月1日,《英烈保護法》正式施行,英烈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權獲得專門的法律保護。
翻查過往報道,《英烈保護法》施行後,當月17日,網絡節目《暴走大事件》被指侮辱董存瑞和葉挺等烈士,多個平台上帳號被封鎖,製作公司致歉收場。同月,朝鮮戰爭期間陣亡的志願軍烈士黃繼光的故鄉四川省中江縣檢察院表示,他們針對網上存在的質疑黃繼光事蹟、侵害烈士名譽等問題,啟動公益訴訟程序。
部分涉侮辱英烈事件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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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