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集團原總經理劉自力被開除黨籍:大搞權色交易
撰文: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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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貴州茅台集團原董事長袁仁國、原副總經理高守洪之後,已退休4年的茅台原總經理劉自力也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
據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天(17日)消息,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劉自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消息指,劉自力利用職務上的影響違規在幹部的職務晉升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獲得茅台酒經營權,並大搞權色交易。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省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自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劉自力出生於1955年4月,貴州仁懷人,2010年接任茅台總經理,2015年卸任。據內媒報道,2012年11月,在茅台的發佈會上,有記者問及茅台方面對「三公消費禁喝茅台」提案的看法時,劉自力反問記者:「三公消費禁止喝茅台?那麼我請問你,三公消費應該喝什麼酒?喝拉菲嗎?」
近年來,貴州茅台集團的腐敗問題不斷被曝光。而在劉自力之前,集團及子公司已有多名高管落馬,除了袁仁國及高守洪外,還有茅台集團電子商務原董事長聶永、茅台集團原總經理喬洪、原副總經理房國興、原副總經理譚定華等。
據悉,坊間一度把茅台酒的價格指數視為腐敗指數,認為其價格越高,腐敗交易的成本愈高,腐敗現象也越嚴重。
而除了茅台集團內部外,在中共反腐過程中,也有一些被查的官員牽涉到了茅台酒銷售等環節中,有的直接參與茅台酒經營權的交易,有的與茅台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據瞭解,2018年以來,貴州省多名官員被調查,其中涉及違規收受茅台酒是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