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委原常委胡洪春被「雙開」:對宗教造佛失察失管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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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9月16日消息,武漢市委原常委胡洪春被「雙開」。值得注意的是,其罪名除貪腐外,還包括「,對轄區內違規建設宗教活動場所、宗教造佛失察失管」。

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指,武漢市委原常委、武漢開發區工委原書記、漢南區委原書記胡洪春背離黨的宗旨,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銷毀贓款贓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蟲草推銷等有償仲介活動,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工作紀律,貫徹落實宗教事務管理法規不力,對轄區內違規建設宗教活動場所、宗教造佛失察失管,造成惡劣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負重要領導責任;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違規為罪犯假釋提供幫助,致使罪犯被假釋後,又實施多種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損害國家法律權威和司法公信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罪。

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指,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胡洪春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近年中國加強對宗教管控,對於宗教造像亦多有限制。例如去年五月,中央統戰部就在京召開治理濫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工作推進會,會議要求各地將治理濫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工作作為當前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重中之重來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