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禁遊客自帶食物遭索賠46元 中消協:支持消費者訴訟
因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且要檢查隨身物品,上海迪士尼樂園今年3月被一位法學專業大學生告上法庭,遭索賠46.3元(人民幣.下同),事件引發熱議。
上海迪士尼隨後回應稱,外帶食品與飲料的規定,與中國大部分主題樂園以及迪士尼在亞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如果遊客自己攜帶食品或飲料,可以在樂園外的休息區域享用。
周三(14日),中國消費者協會新聞發言人表態稱,這次的大學生對上海迪士尼提起訴訟,是消費者行使自己監督權的行為,對此大力支持和提倡。
綜合內媒報道,今年1月,上海華東政法大學一名女大學生小王到上海迪士尼樂園遊玩。在入園之前,小王花費40餘元買了餅乾等零食。但在入口處遇到園方工作人員檢查遊客隨身攜帶物品,她其後被要求將零食丟棄。
但小王認為,她在購買門票時,並未見到有禁帶食物等相關告示,因此不同意丟棄零食。工作人員則要求她當場吃完或者放到附近的寄存櫃,雙方發生口頭糾紛並報警處理。兩個月後,小王將上海迪士尼樂園給告上了法院,要求確認相關條款無效、向迪士尼索賠她的46.3元零食花費。據悉,當地法院以「服務合同糾紛」為案由立案,於4月23日第一次開庭,此案目前尚在審理中。
報道稱,上海迪士尼自2017年11月15日起,就對入園遊客須知進行了調整,規定「不得攜帶食品、酒精飲料、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入園」,這與過去允許攜帶原始包裝、密封的、未開封的及不需任何加工或處理即可享用的食品相去甚遠。
對於「禁止攜帶食品入園」這一規則,上海迪士尼8月11回應稱,這個規定與中國的大部分主題樂園以及迪士尼在亞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如果遊客自己攜帶食品或飲料,可以在樂園外的休息區域享用。
中消協:消費者行使監督權維護利益
對於此事,中消協8月14日上午發布消息稱,支持大學生對上海迪士尼訴訟。據報道,中消協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董祝禮表示,從過去曾引發廣泛爭議的飯店「禁止自帶酒水」規定,迪士尼「禁帶外食」的自定規則,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始終是爭議的焦點之一。
董祝禮表示,經營者應把消費者的需求排在首位,樹立這種價值觀的企業發展才能長久。「這次的大學生對上海迪士尼提起訴訟,是消費者行使自己監督權的行為,既維護了個人利益,也維護了公眾利益,對此我們是大力支持和提倡的。」
此外,中消協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認為,上海迪士尼檢查隨身物品的行為,如果建立在維護經營者自身利益的角度上,則是有損消費者人身權益的行為。「如果該行為實質是為限制消費者自帶食品,那這就是假借公眾利益為由,對一己私利進行保護。」
對於消費者質疑上海迪士尼餐食定價偏高的問題,陳劍認為,上海迪士尼作為中國內地唯一一家迪士尼樂園,利用其在中國的特殊地位對消費者進行了限制。他表示,企業自主經營權不能建立在剝奪消費者權利、限制公眾利益的基礎上進行。「經營者是基於自己的強勢地位和單獨的經營權考慮定價,還是剝奪消費者的一切剩餘價值,這是自主經營權要有相應邊界的問題。」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