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傳深圳公安集結赴香港 環球時報:法律盲區可助成行

撰文: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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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逃犯條例》引發的爭議持續,近日更演變為大型警民衝突,而與香港一水之隔的深圳日前集結重兵進行抗暴演練,被指釋放內地公安可能介入香港局勢的信號。
內地官媒《環球時報》今天(7日)刊文罕見公開談及內地公安介入香港局勢的可能,稱內地公安協助和支援香港警隊執法是否可行暫無明文規定,「目前是一個法律盲區」。

8月6日,深圳1.2萬名公安舉行防暴抗暴演練。(VCG)

文章指出,深圳1.2萬名公安的海陸空行動釋放特殊信號,因為警察對抗的「示威者」造型與香港示威者類似,且後者攻擊警察的套路都一樣。輿論多認為,深圳此舉是在警吿香港,為恢復秩序做準備。

文章提及,微博傳出「港府終於向中央求救了,公安開始準備進入平暴」,外界認為這是香港局勢走向惡化的自然結果。報道強調,香港《公安條例》第40條規定,行政長官可授權警務處處長委任特務警察。分析指,香港警務處處長可據此委託內地公安赴港協助執行任務。

須由港府主動提出請求

報道指,這需要兩大前提,一是必須由港府出於香港自身需要而向內地提出請求;二是香港的治安管理權在香港,無論內地派不派強力支援,派出的是駐港部隊還是公安,內地方面始終將扮演協助的角色,最終的指揮權在港府。

《環球時報》指出,目前內地對相關應急事務已形成一套十分成熟的辦法,內地武裝力量完全有信心把握處理一切突發事件。內地公安按照「一國兩制」方針,根據憲法和基本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支持港府和警隊。

報道又指,雖然香港與內地法律制度、法律文本和執法手段都不同,但自1997年以來,兩地警察一直在「一國兩制」框架下開展合作。如今,內地的力量早已隨時做好準備,響應國家需要,配合香港特區政府的需要,香港和內地社會對此大可放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