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將出台教師教育懲戒權實施細則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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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因讀書時曾遭老師辱罵體罰,河南一名男子時隔二十年後掌摑老師,最終這名男子被判囚一年半。此事引起廣泛關注,而教師體罰學生問題也引起內地民眾討論。在教育部今天(3日)召開的關於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的新聞通氣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將盡力加快教師懲戒權實施細則的研製和出台。
今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品質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將制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呂玉剛介紹,實施細則的內容主要包括懲戒實施範圍、程度、形式等,主要解決兩方面問題。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說,《細則》一方面要解決當前一些學校,一些老師,對學生不敢管,不願管,放任管理的問題,他說,這種情況實際上是沒有完全履行教書育人這種職責,他稱,按照《教育法》,《教師法》有關規定,學校、教師有責任管理和教育。
另一方面,呂玉剛稱,也要解決不善管,不當管的問題。他說,過去有些教師對學生的一些懲戒也有過度的問題,包括一些嚴重的體罰等等,有了規範以後,大家就有所遵循,教師也可以放心有效地去實施懲戒,家長也可以自己去評判這件事情,免得造成家校之間的矛盾。
呂玉剛稱,總體的原則還是要出於對學生的關心、愛護,促進學生的全面健康成長,特別是在思想品德,行為習慣這些方面,從小打好基礎。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