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案】被告曾稱願認罪並告知章瑩穎遺體位置 以求免死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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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被告基斯滕森被陪審團裁定2017年綁架並導致中國學者章瑩穎死亡和欺騙聯邦探員等三項罪名成立,他可能會被判處死刑。
據悉,其律師在隨後向法院遞交的一份動議文件中首次披露,基斯滕森在2017年被捕六個月內曾向聯邦調查人員表示,願意認罪並與調查人員充分配合,交待他處理章瑩穎遺體的位置,而作為條件,他希望可以免於死刑,尋求無期徒刑,但檢方然拒絕了這一提議。

被告基斯滕森。(網絡圖片)

「在被捕六個月後,基斯滕森同意檢方對他的指控並表示願意認罪。」他的律師在當地時間25日晚7點向法院提交的一份新動議文件中寫道,「並願與調查人員充分合作,提供他掌握的有關犯罪的所有信息,包括受害者遺體的位置,而作為交換條件,他將被判處無期徒刑並不得保釋而非死刑。」

在2019年6月12日開始的正式審判中,律師承認基斯滕森殺害了章瑩穎。然而她的屍體至今沒有被找到。

基斯滕森曾經對其女友吹噓,調查人員永遠不會找到章瑩穎的屍體,並且他「永遠不會告訴」他對遺體做了什麼。但據他的律師在最新動議檔中所披露信息,他在被捕後為了讓自己免於被判死刑而改變了態度。

基斯滕森律師表示,提出動議是為了試圖讓法院在下個月的判刑階段排除所謂的「不恰當的來自受害者的影響」,包括章瑩穎家人之前的陳述「與某些客觀事實不一致」。

被告律師動議試圖限制章家成員作證人數

「例如,章瑩穎母親在最近的一次電視採訪中說:我們希望檢察官能儘快找到我們的女兒。我們希望壞人趕緊坦白真相。我們已經等了兩年了!整整兩年!」動議文件說。

基斯滕森的律師宣稱,這些陳述會錯誤地暗示基斯滕森「拒絕向章瑩穎家人提供有關他所做事情的任何信息」。

該動議還試圖限制章瑩穎家屬成員作證的人數,因為這些家庭成員可以在量刑時發表受害人影響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