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觀察】藏在反修例衝突背後的關鍵內因

撰文:多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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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訂《逃犯條例》掀起軒然大波,民陣組織的6月9日大遊行已創下本港近年來遊行規模之最。不僅如此,為了反對港府強行恢復立法會修例二讀程序,不少人甚至發起包圍立法會行動,過程中還發生警民暴力衝突。
現如今,各方說法不一,有批評港府推動修例手法過於拙劣、操之過急,亦有聲音指參與反修例的港人缺乏理性和被意識形態裹挾,還有人指是外部力量介入。
不過更為關鍵的原因,則指向港人長期存在的怨氣始終未能有效紓緩,包括對內地、林鄭和港府的情緒,以及常年惡化的經濟民生問題。
撰文:鄧峰

逃犯條例草案提出後爭議巨大,日前更爆發百萬人抗議大遊行和示威活動。(羅君豪攝)

港人缺乏對內地法治信心

坦率地說,修例之所以從本具有司法正當性和必要性的正常修法行為,一步步被扭曲為大量港人反對的「送中條例」,繼而惡化為街頭抗議運動,確實是內外各方面原因相互作用的結果。毫無疑問,港府自恃佔據司法公義,忽略港人對於陸港司法差異的疑慮,在未進行充分社會諮詢和凝聚共識的情況下,過於強勢乃至傲慢地推動修例,是造成修例能被一些人扭曲和污名化的重要原因。而美國、歐盟國家以罕見的高密度介入反修例,頻繁發聲,推波助瀾,同樣是不可忽視的因素。

然而,比港府拙劣手法和外部力量介入更關鍵的原因是,港人長期存在的怨氣始終未能得以有效紓緩。在「反送中」、捍衛人身自由這些標籤之下,怨氣才是內因。畢竟,稍具理性的人都不願看到罪犯逍遙法外,不會任由香港淪為逃犯天堂,都不難看到修例的初衷是填補香港司法漏洞、彰顯司法公義。而經過港府修改完善的《逃犯條例》草案更是早已列明,只涵蓋可判處七年或以上監禁的最嚴重罪行,罪行必須是香港和提出請求的司法管轄區法例內都訂明的罪行,並不涉及集會、新聞、言論、學術、出版等自由以及政治罪行。

可遺憾的是,許多反對修例的港人其實已不關心草案內容,他們只是單純地反對、焦慮,修例恰好給了他們宣洩怨氣的理由。他們的怨氣首先指向陸港矛盾,是對內地司法公信力的不信任。由於長達一百五十多年的殖民歷史,香港與內地之間難免存在隔閡。港人許多都是當年內地逃難者的後代,「恐共」心理一直是香港社會揮之不去的陰影。再加上內地確實存在專制弊病和人治問題,司法公信力存在不足,以及港人對內地的意識形態化認知,這讓香港社會一直以來都存在對內地治理體系的疑慮和不滿。陸港之間一些本具有良善初衷的協作和融合措施,時常因此遇到各種阻力。

特首林鄭月娥15日宣布特區政府決定暫緩《逃犯條例》修例工作。(梁鵬威攝)

林鄭政府未獲市民信任

2014年佔中以來,尤其是近年來,為化解港人的心理隔閡和怨氣,促進兩地融合發展,北京出台了包括粵港澳大灣區戰略在內的諸多積極政策舉措,但從今次大規模反修例來看,港人對內地司法體制乃至整個治理體系的不信任情緒依舊存在,兩地之間的隔閡還要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巧妙地化解。

市民的怨氣還指向香港內部的政治矛盾。長期以來,香港內部撕裂嚴重,不光建制派和泛民的撕裂,港府和建制派的嫌隙、年輕世代對於港府的不滿亦都非常突出。而林鄭當初競選期間因為獲得北京的排他性過度加持和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的強硬表態,令她自當選之日開始就面臨認受性不足。儘管她嘗試過做出一些積極改變,強調「首要工作是修補社會撕裂」、「恢復市民大眾對政府的信任」,但效果不盡人意,未能有效彌合社會撕裂,甚至被人詬病為「做表面功夫」。今次修例過程中,大量年輕人的抗議,反映的正是相當多港人對林鄭和港府的不信任。

全港約有超過20萬名劏房住戶。(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經濟民生問題積怨已久

除了對內地、林鄭和港府的情緒之外,港人反修例更深層次的怨氣,則是常年惡化的經濟民生問題。香港已連續9年登上房價最難負擔城市首位,至於公屋,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仍維持在5.5年的高位。在此現實下,將近21萬人蝸居於劏房,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僅有56.5平方呎,比懲教署獨立囚室的75平方呎還狹小。不僅如此,香港樂施會去年報告顯示,香港的堅尼系數是已發展經濟體中貧富懸殊最嚴重地區。《經濟學人》雜誌更指出,香港已經成為全球裙帶資本主義最嚴重的地方,財富集中度接近80%。港府扶貧委員會的數據則顯示,2016年全港貧窮人口高達135.2萬,貧窮率近20%。

被生存壓得喘不過氣的普通港人,有怨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在本次反修例抗議過程中,就曾有聲音指出「香港的病根,在於財富分配問題」,「每日早晚,看到那些七、八十歲的老人在垃圾桶中尋找能換錢的廢品甚至食物時,我們就應該知道,香港離社會大地震不遠了」。誠如斯言,日益擴大的貧富差距、高昂的房價和租金、令人生畏的生活成本,只會令中低收入群體和年輕人看不到希望。長此以往,社會怨氣只會持續積累,愈來愈泛政治化。

所以說,香港眼下的反修例是內外多重原因相互作用的結果,但相比於港府的僵化和外部力量的推波助瀾,關鍵的內因是港人的焦慮和怨氣,其中又尤以經濟民生的深層次結構性矛盾和陸港兩地制度與價值觀衝突最為根本。所謂內因決定外因、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不管是否有修例,也不論是否外部介入,只要未能實實在在解決好香港的內因,香港將難以走出困局。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無論是佔中事件和旺角騷亂,還是本次反修例,均是內因在背後起關鍵作用,是以後香港管治最根本亦最需解決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