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使館:未發現巴基斯坦婦女被拐至中國賣淫或被買賣器官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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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媒體報導稱,有巴基斯坦婦女被拐賣至中國賣淫。對此,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館發布新聞稿表示,中方沒有發現巴基斯坦婦女嫁往中國後被迫賣淫或被買賣器官的情況。

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陳士渠等和巴基斯坦官員合影。(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館)

4月24日至5月8日,中國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陳士渠率公安代表團赴巴基斯坦進行工作訪問,先後與巴基斯坦內政部、外交部及伊斯蘭馬巴德警察局、旁遮普省內政部等部門舉行工作會談,就中國企業和中方人員安全、權益保障以及加強中巴警務司法合作、共同打擊非法跨國婚介機構進行了深入交流。

代表團抵達後,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姚敬會見了代表團,介紹了巴基斯坦當前局勢和中巴「一帶一路」,特別是中巴經濟走廊建設進展近況。同時,雙方還重點就維護在巴中方人員、機構安全和加強中巴執法領域合作進行了深入探討。

代表團還參加了由巴內政部主持,外交部、聯邦調查局及伊斯蘭馬巴德警察局共同參加的雙邊會談。雙方就加強警務執法合作、共同打擊非法跨國婚介機構進行了交流。

陳士渠表示,中國和巴基斯坦都是法治國家,中國法律嚴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紹機構,任何個人不得採取欺騙手段或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中方已掌握一批非法跨國婚姻介紹機構的線索,但沒有發現巴基斯坦婦女嫁往中國後被迫賣淫或被買賣器官的情況。

他說,中方希望與巴基斯坦執法部門密切配合,聯手打擊非法跨國婚姻仲介行為,切實保障兩國群眾合法權益,共同維護中巴友好關係。

(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