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教育部門新規:校方不准給小學一至二年級學生佈置功課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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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周日),遼寧省教育廳等九部門印發《遼寧省落實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使用電子產品、功課數量等方面作出規定,其中規定學校不可給小學一、二年級學生功課,中學生每日的電子功課總量不可超過30分鐘。
《方案》規定,學校不可給小學一、二年級學生功課,小學其他年級的每天功課不超過60分鐘,初中學生每天的功課不超過90分鐘。教師不得給予機械性、重複性、懲罰性的功課,不得給予由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功課。
《方案》指出,為了養成學生在信息化環境下良好的學習和用眼習慣,故在使用電子產品方面作出規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帶入課室;學校在教學和給予功課時不依賴電子產品,使用電子產品開展教學時長不可超過教學總長的30%;嚴禁給予小學生電子功課,初、高中學生每日的電子功課不可超過30分鐘。
(《遼寧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