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湖北通報違法案例:政府獸醫違規出具檢疫合格證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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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農業農村廳近日通報一宗違法案例,指本年3月湖北荊州市公安縣及恩施州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疫源追蹤表明,動物經紀人非法調運生豬、官方獸醫違規出證、公職人員監管不力是造成此次疫情的主要原因。
案情指,湖北公安縣生豬經紀人劉某,於本年3月9日從外省一家養豬場購買無耳標、無檢疫合格證的生豬共94頭。劉某用油布覆蓋車廂後,由其僱請的司機駕車將生豬運抵公安縣。
劉某在公安縣將94頭生豬中的83頭賣給恩施州動物經紀人饒某。隨後饒某將這83頭生豬賣給同來的養殖業主覃某,並一起駕駛其用油布覆蓋車廂的貨車運至恩施州利川市劍南鎮覃某的養殖場,該養殖場從3月13日開始陸續出現豬隻死亡的情況,至3月28日共死亡73頭。
劉某又將剩餘的11頭生豬銷售給公安縣的動物經紀人代某。代某轉手將11頭生豬銷售給同縣的養殖戶,該批豬隻在3月10日開始陸續發病,至3月19日全部死亡。
在此案中,公安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官方獸醫李某違反《動物檢疫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劉某從外省違規調運生豬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給饒某將生豬銷售到恩施州利川市提供便利條件。
獸醫遭開除 多人受到處罰
最後,公安縣紀委監委給予獸醫李某開除公職處分;給予公安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監督科科長李某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給予副所長魏某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所長朱某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公安縣畜牧獸醫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沈某誡勉談話處理;給予公安縣畜牧獸醫局黨組書記、局長潘某提醒談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