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原統戰部長曾志權被控受賄逾1.4億 當庭認罪擇期宣判

撰文: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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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中級人民法院今日(29日)今日開庭審理廣東省原常委、原統戰部長曾志權的受賄案,曾志權被指利用職權收受財物總值1.4億員人民幣。
曾志權當庭認罪,法院擇期宣判。

據指曾志權被中紀委人員帶走當日,正準備參加省委常委會議。(資料圖片)

起訴書指,2004至2007年間,曾志權利用擔任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億餘元,法院依法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曾志權今日當庭認罪悔罪,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曾志權生於1963年,長年在廣東省財政系統工作,歷任廣東省財政廳企業財務處主任科員、省財政廳農業處處長、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等職位。2018年4月13日,官方正式宣布曾志權出任省委統戰部部長,但不足3個月,他便因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落馬受查,今年1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據財新網披露,曾志權落馬當天上午原本要參加省委常委會議,在會議召開前,他被中紀委工作人員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