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前副省長王曉光貪污受賄被判刑20年 涉內幕交易罰款1.73億元

撰文:江川
出版:更新:

4月23日上午,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前副省長王曉光受賄、貪污、內幕交易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款3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0萬元;以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7億元。
法院決定對王曉光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1.735億元,違法所得及其孽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王曉光因貪污受賄及涉及內幕交易,被法院判刑20年,罰款逾1.7億元。(網上圖片)

判決書指,王曉光於1998年至2017年期間,先後利用擔任貴陽市烏當區長、區委書記、貴陽市副市長、市委常委、遵義市委副書記、市長、六盤水市委書記、遵義市委書記及貴州省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攬政府工程、項目開發和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870萬元。

王曉光同時在1999年至2000年期間,利用擔任貴陽市烏當區區長職務上的便利,虛構項目,違規獲取15.11畝荒坡地的土地使用權預登記,後採取由政府下屬單位先回購再出讓給其他公司的違規手段,非法佔有烏當區政府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480萬元。

此外,王曉光在2009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間,利用其職務便利、工作關係知悉或從他人處非法獲取的內幕信息,直接或指使其親屬透過內幕消息買入相關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共計約4.9億元,盈利共計約1.6億元。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