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化工廠爆炸】涉事企業多次違規遭罰款 去年曾停產整治

撰文: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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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蘇化工廠爆炸事故中,涉事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被揭發有多次被罰款的紀錄,時任的負責人更因為犯上污染環境罪而被判刑。
天嘉宜化工又被指有多項安全隠患,要停工半年整改;內地傳媒揭發工廠內的多項生產許可證和標準認證已經過期或被撤銷。

江蘇化工廠爆炸事故造成嚴重死傷,涉事化工廠為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於2007年成立,主要生產化學原料及製品,包括感光材料、液晶材料、石油添加劑等。

公司過去劣跡斑斑,內地傳媒發現由2015-2018年,天嘉宜化工曾多次遭到行政處罰,罰款金額由10萬至100萬元人民幣不等。最近一次在2018年7月18日,工廠因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污染物,被鹽城市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20萬元人民幣。同年5月24日,天嘉宜化工亦因多項違規,包括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制度及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污染物,分別被罰款48萬及53萬元人民幣;2017年7月,天嘉宜化工因為存在項目配套的環保設施未驗收、危廢管理不規範等違法行為,被當局罰款28萬元;2015年5月,環境保護局亦曾指天嘉宜化工二期工程廢水治理設施未經環保驗收擅自投入生產,而未有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誌,罰款10萬元。

負責人曾被起訢污染環境罪獲刑

另外,在2016年江蘇江陰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發現,天嘉宜化工於2012年底因違反國家規定,非法處置超過100噸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一審判決天嘉宜化工被罰款100萬元人民幣,兩名主要負責人──時任法定代表人張勤岳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時任供應科科長吳國忠則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兩人又分別要繳交30萬及20萬元罰款。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去年曾指出天嘉宜化工有13處安全隱患,工廠停產半年整改。(網站截圖)

去年曾揭安全隱患 經整治半年後復產

另外,在2018年2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發布的函件顯示,天嘉宜化工有13項安全隱患,包括主要負責人未經安全知識考核、僅有一人領取操作特殊儀器的資格,核查人員在現場詢問員工,員工不清楚有突發情況的應急措施;工廠亦無預防苯、甲醇在裝卸時泄漏的應急措施,部份的應急設備例如洗眼器損壞且無水。

隨後天嘉宜化工進行了停產整治,至2018年8月完成整治並申請復產,提交了復產環保問題評估暨整改報告。報告中提到「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風險評估為重大環境風險企業,目前已完成環境安全達標建設工作。已完成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多項安全證明過期 員工曾在宿舍吸毒

《新京報》發現天嘉宜化工多項的生產許可證過期或被撤銷。其中江蘇省化學品登記中心的信息顯示,該企業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於2013年,於2016年過期,之後就不可以再生產化學物質苯;另外,企業多項的標準認證,包括ISO9001、ISO1400、OHSAS均於2018年過期。

天嘉宜的員工亦多次及刑事罪行。其中一名會計員工陸金龍涉嫌虛假開立發票,騙取國家稅款7萬多元,2015年被判刑兩年;另外,天嘉宜員工彭振金、陸德開因犯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刑,此二人容留他人吸毒的地方,正是天嘉宜化工的宿舍。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