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法】港澳台投資參照適用 李克強:續用有效制度及做法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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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外商投資法》在周五(15日)在全國人大會議上獲表決通過,將於明年起正式實施。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記者會時表示,對外開放是中國基本國策,新法就是用法律手段更好保護外商投資及規範政府行為,同時加強保護知識產權。
李克強又明確表示港澳台的投資是可以「參照、或者比照適用」《外商投資法》,不僅不會影響,更會有利吸引港澳台投資。
李克強指,《外商投資法》通過後,政府須依據該法的精神出台一系統法規、文件,保護外商利益,例如投訴機制要如何做到公開、透明、有效,「這是我們下一步要做的很重要的事情,會推出一系列有關法規和文件,讓《外商投資法》順利實施。」
此外,中國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制度,但後者會「逐步減法」,非禁准入的範圍將會愈來愈大,同時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修改《知識產權法》,對侵權行為引入懲罰性的賠償機制,「發現一起就要處理一起,而且要讓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無處可遁。」
李克強更稱,中國今年仍會不斷推出對外開放的舉措,「我多次講過,中國的開放舉措,往往不是一攬子推出來的,每年甚至每個季度都在出,但回過頭來看,積累起來就會帶來想象不到的巨大變化。」
另一方面,李克強表明,香港、澳門是中國特別行政區,海峽兩岸則同屬一個中國,故歷來均高度重視港澳台的投資,會進一步發揮港澳作為單獨關稅區和自由港的作用,亦會為台胞到大陸投資興業創造優惠的條件,「我這裡要明確,港澳台投資是可以參照、或者比照適用剛剛通過的《外商投資法》」,且長期以來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實際做法都會繼續沿用。李克強強調,國務院在制定有關法規或者有關政策性文件的過程中,會認真聽取港澳台的意見,切實保護好其合法權益,亦歡迎有更多的港澳台投資。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