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家事案報告:逾七成離婚案當事人為70後及80後女性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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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表《涉婦女權益保護家事案件審判工作通報》,提及近五年來婚姻家庭關係中呈現的趨勢,顯示在離婚案件中,女性當事人為70後、80後的佔大多數,「70後、80後的女性較其他年齡段更容易產生情感危機」。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表《涉婦女權益保護家事案件審判工作通報》,提及近五年來婚姻家庭關係中呈現的趨勢。(網絡圖片)

法院通報顯示,在近年審結的離婚案件中,有四成以上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主張對方存在家庭暴力或婚外情、婚外同居等情形。其中,女方主張男方存在婚外情或者家庭暴力的比例分別佔到了70%和85%以上,反映出女方在感情生活中仍然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

此外,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對方承擔夫妻共同債務的案件數量佔到案件總量近30%。男方在外舉債並要求女方共同承擔債務的情況佔73%,而這其中有一部分並不存在「夫妻共債」的事實,可見婚姻關係中的女方存在較大的「被負債」風險。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近五年審結的近1200件涉及2000餘人的離婚案件顯示,女性當事人為50後的有186人,佔比8%;60後有398人,佔比16%;70後有806人,80後有873人,合計佔比超過70%。反映出當前70後、80後女性更容易出現感情危機。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