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而不判】科學家李寧遭逾期羈押4年  15名院士聯名上書最高法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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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陝西千億礦權案」後,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法」)再陷入一起爭議案件。
據內媒《經濟觀察報》21日報道稱,內地 15名兩院(中國工程院和中國科學院)院士,聯名上書最高法院長周強,希望儘早審結李寧院士案。

內地15名兩院院士聯名上書最高法院長周強,希望儘早審結李寧院士案。圖為最高法院長周強。(資料圖片/新華社)

逾期羈押四年審而不判

聯名信中稱,原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寧是動物生物科技領域領軍科學家,其已被超期羈押四年,且未能取保候審,這導致其在前述領域取得的科技成果面臨荒廢。特此,聯名信希望周強能下令,如果李寧被證涉及犯罪,應盡快判決,若李寧無罪,應按疑罪從無審判,讓其回歸崗位。

據悉,聯名信中提及的李寧在2014年被吉林松原長嶺檢方以涉嫌貪污科研經費罪名逮捕。松原檢方指控李寧及其博士生張磊,利用職務便利共貪污科研經費約3756萬元(人民幣,下同)。2015年,吉林松原中院一審李寧案,但未有結果。此後三年,該案無任何進展。

按照中國法律規定,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在兩個月內宣判,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因特殊情況延時的,需報請最高法批准。但在過去近五年中,李寧案已報請最高法延期次數超10次,但松原法院自2015年8月後就未再開審,檢方和法院亦未有補充調查。

原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寧在2014年被吉林松原長嶺檢方以涉嫌貪污科研經費罪名逮捕,已被超期羈押四年。圖為李寧。(資料圖片/視覺中國)

法律專家指李寧不符合貪污罪條件

另外,李寧辯護律師稱,該案發生與當年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不合理有關,且根據2017年的新規,在科研項目實施中突破現有制度,但有利於實現創新預期成果的,應當予以寬容。 因此,李寧辯護律師認為,按照司法從舊兼從新原則,李寧和其博士生張磊的做法連違規都談不上,更遑論涉嫌違法。

內地多位法學家去年在論證李寧案後也認為,涉案科研經費並未被李寧等人非法佔為己有,其行為不符合貪污罪客觀方面構成要件。李寧對經費具體管理事宜並不知情,無犯罪故意,不符合貪污罪主觀方面構成要件。但松原中院主審法官回應稱,李寧案還在審理中,其他無可奉告。

周強(台上左三)19日現身「中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會議」。(法制網)

最高法陷輿論漩渦

聯名信公布後,有分析認為,李寧案將本已陷入輿論旋渦的周強、最高法和內地司法系統再度推到風尖浪口。去年12月,前央視名嘴崔永元在網絡上,揭露「陝北千億礦權案」的案卷曾在最高法院丟失,炮轟「最高法院長周強都帶頭執法犯法」。

周一(18日),「陝西千億礦權案」當事人趙發琦在海外社交媒體Twitter公開最高法前法官王林清於2018年實名舉報周強的信件。據《星島日報》報道,舉報信內容稱,最高法院長周強就是涉嫌盜竊並偽造卷宗的策劃人,「炮製中國司法版的『水門事件』」。 不過實名舉報信被公開的翌日,周強現身「中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會議」,似乎並未受舉報事件影響。

(經濟觀察報/多維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