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年全面實施垃圾強制分類 禁止飯店主動提供一次性餐具
上海市長應勇1月27日在上海市人大作《政府工作報告》,他在報告中指,今年上海將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全程分類。
據悉,《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已正式提交立法,未來上海市民若不按標準進行垃圾分類,將會被收運單位拒收。《草案》除就垃圾分類、管理責任等進行規定外,還要求飯店不得主動提供免費的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
上海市第15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27日上午開幕,上海市長應勇於會中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今年上海將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全程分類,深入推進垃圾收運和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
據了解,《草案》嚴格規範收運和轉運行為,要求上海建立「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不處置」的監督機制,保障全程分類效果的實現。
《草案》規定,垃圾分類按「四分法」進行分類:「可回收物」,即指廢紙張、廢塑膠、廢玻璃製品、廢金屬等;「有害垃圾」,即指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等;「濕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等;「乾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
此外,《草案》還提出,要求積極推進產品包裝物、快遞包裝物減量工作;將減少一次性用品,規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內部辦公場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館不得主動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餐飲服務提供者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提供免費的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
至於具體何者對垃圾分類負有管理責任,《草案》指,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場所,由物業公司或業主為管理責任人;住宅社區由物業公司或業主為管理責任人;農村居民點,村民委員會為管理責任人。道路、廣場、公園、公共綠地等公共場所,管理部門或者管理部門委託的服務單位為管理責任人。其餘機場、客運站、軌道交通站點等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或者經營管理單位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為管理責任人。
據了解,早在2000年,內地的北京、上海等地就被確定為「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但據新華社報導,垃圾分類的效果十多年來仍不盡人意。2018年,上海市政府發布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行動計劃(2018年—2020年)》,宣布要在「十三五」末基本實現單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全覆蓋,居民區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
(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