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重金鼓勵仿製藥發展:「全國首仿」企業獎200萬
撰文:李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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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安徽省為鼓勵新藥創新、仿製藥研發並重,同時兼具藥品知識產權保護,頒布一只政策,「只要醫藥企業每取得1個全國首例仿製藥品生產核可證,並落戶安徽生產製造,省政府將一次性給予200萬元(人民幣,下同)獎勵。」
近日,安徽省印發的《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仿製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稱,為鼓勵企業提生仿製藥的質量和療效,只要完成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編按:與原廠藥一致)的仿製藥,每個品種給予一次性獎金100萬元,單一企業最高可達300萬元。
《意見》明確指出,對於已獲得國家資格認定或獲得備案並開展研究的安徽藥物臨床試驗機構(GCP),則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事實上,全國近17萬個藥品批文中有95%以上都是仿製藥。而仿製藥是指與被仿製藥(原廠藥)具有相同活性成分、劑型、給藥途徑和治療作用的替代藥品,能有效降低醫療支出、提高藥品可及性、提升醫療服務水平等重要經濟和社會效益。
此外,在國家289種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品種目錄中,安徽53家企業92個品種之中,有25家企業84個品種開始啟動仿製藥一致性評價工作,其中1個批准文號已通過一致性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