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幹部被捕後獲上司包庇 強制戒毒期間獲准「請病假」如常受薪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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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江西省南昌市紀委監委通報,在該市贛東大堤城區,「防洪排澇工程管理處」領導層集體徇私,即使得知下屬蘆某吸毒並被強制戒毒,也沒有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反而以「請病假」為由以助掩飾,其間容許蘆某如常受薪。
據官方《中國紀檢監察報》11月7日報道,事緣2016年6月,蘆某到江蘇省張家港市出差,當晚因吸毒被當地警方逮捕,予以行政拘留並移交強制戒毒。事後其任職市水利部門的姐姐代為求情,請求管理處黨支部書記閔某華和負責人陳某給予關照,容讓蘆某逃避紀律處分。
上司:毒癮也是一種病
閔某華與兩姐弟共事多年,平時關係不錯,遂設計幫忙隱瞞:「毒癮也是一種病,要不你就提供一張病假條,我們就說他請病假在家休息。」陳某因退休在職,又怕影響單位形象,決定予以默許。同年8月蘆某獲准「請假」,「休假」期間如常收取工資。
時至今年3月,南昌市紀委監委接獲舉報,調查下確認管理處徇私作弊,處方隨即認錯並交代實情。調查組還發現,蘆某分別於2011年及2015年兩度因吸毒被捕。
遭開除黨籍並勒令退回薪金
今年8月,當局開除蘆某中共黨籍,降低其行政崗位,並責令退回違規所得工資待遇36674.44元人民幣。閔某華則被撤職,由正科級降為副科級,陳某及蘆某之姐則受嚴重警告處分。其餘涉事人等分別接受誡勉談話,或被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