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版權局約談13家網站: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不可歪曲篡改標題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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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鳳凰網有關頻道及「鳳凰新聞」App因違規遭整改停更兩周,官方對鳳凰網指控包括:「傳播違法不良訊息、歪曲篡改新聞標題原意、違規轉載新聞訊息」。
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針對網絡轉載版權問題,周六(29日)在北京約談微信、網易新聞、新浪新聞、鳳凰新聞、北京時間等13間網絡服務商,要求要進一步提高版權意識,切實加強版權制度建設,全面履行企業主體責任,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
國家版權局於約談中要求在直接轉載傳統媒體作品時,要堅持「先授權、後使用」的著作權法基本原則,未經授權不得直接轉載他人作品,依法轉載他人作品時則要主動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來源,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和作品原意。
此外,國家版權局亦要求網絡服務商為用戶轉載他人作品提供平台時,要切實強化用戶管理,在顯著位置提示用戶遵守著作權法,同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未經許可違法轉載他人作品、洗稿等侵權行為;不得鼓勵用戶或假借用戶名義,濫用「避風港」規則轉載他人作品。對於被多次投訴侵權的用戶,網絡服務商更應當將採取列入黑名單、暫停或者終止服務等懲治措施。
國家版權局又要求網絡服務商必須積極履行「通知—刪除」的法定義務,完善版權投訴渠道,及時處理權利人的通知,快速移除相關侵權作品或切斷相關侵權鏈接;加強執法協作,對版權部門發布的重點保護預警作品,加強版權審核並及時處置,並主動履行違法犯罪線索報告和配合調查義務。
國家版權局指,下一階段各級版權執法部門將重點打擊在網絡轉載領域上的各類侵權盜版行為,引導網絡企業加強版權自律、規範版權管理,並推動網絡平台與權利人(組織)、版權相關聯盟(協會)展開版權合作、探索符合網絡使用需求和傳播規律的轉載授權模式,共同維護良好的版權秩序。
(國家版權局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