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米脂縣中學門外斬人致9死 罪犯趙澤偉被判死今日執行

撰文:潘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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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7日)上午9點9分,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陝西榆林市米脂縣中學門外斬人案罪犯趙澤偉在檢察院監督下,依法被執行死刑。
趙澤偉今年4月27日,持刀在曾就讀中學持刀瘋狂捅刺放學的中學生,造成九死十二傷。榆林中院7月一審判其故意殺人罪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趙澤偉今年4月27日,持刀在曾就讀中學持刀瘋狂捅刺放學的中學生,造成九死十二傷。(網絡圖片)

案件發生於今年4月27傍晚,趙澤偉攜帶預先準備好三把刀具,行至米脂縣北門洞附近等候米脂三中學生放學。當學生放學後湧入北門洞東側的城隍廟巷,趙澤偉掏出事先準備的匕首瘋狂的襲擊中學生,導致21名中學生死傷,其中九人死亡。

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10日作出判決,以趙澤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當庭宣判時,趙澤偉曾表示上訴後放棄。經過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認為,趙澤偉犯罪動機卑劣,殺人手段特別兇殘,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巨大,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原審判決定罪準確,判處適當,審判程式合法。

據了解,趙澤偉是米脂縣當地人,曾在米脂縣第三中學讀書,因工作和生活不順而遷怒無辜繼而圖謀報復,持刀瘋狂捅刺放學學生,發洩私憤。

(陝西檢察/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