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例嚴控網絡言論 微信聊天「資產階級自由化」可開除黨籍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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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下簡稱《條例》)將從今年10月1日起實施。官媒新華社以「黨員注意!微信上這些信息不能發,嚴重者開除黨籍!10月1日起實施!」為題在微信公眾號發布了這一消息。
《條例》為中共黨員包括網上的各種言論劃下界線,發表在重大原則問題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等言論,或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可能會被開除黨籍。

中共黨紀處分新例10月起實施,黨員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嚴重者會被開除黨籍。 (資料圖片)

《條例》列明,中共黨員若通過網絡等方式發表以下類型的言論,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
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
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衊黨和國家領導人、英雄模範,或者歪曲黨的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人民軍隊歷史。
製造、散佈、傳播政治謠言,破壞黨的團結統一。
洩露、擴散或者打探、竊取黨組織關於幹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巡視巡察等尚未公開事項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內容。

此外,中共黨員通過網絡等方式,公開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將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不得組織或參與反黨集會

《條例》又規定,黨員不得參與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針政策的集會、遊行、示威;利用宗教活動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組織、利用宗族勢力對抗黨和政府,妨礙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的實施,違者可被開除黨籍。

據了解,本次是2015年修定《條例》後的首次修例。新修定的《條例》於今年8月17日通過,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當中加入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的處分條款、把「妄議中央」改成「妄議黨中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