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下令兩中國媒體登記為「外國代理人」 遏制中國對美影響
撰文:潘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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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爾街日報》周二(18日)引述知情人士透露,美國司法部根據《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下令中國官方通訊社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海外平台中國環球電視網美國分部註冊為「外國代理人」。
據悉,美國政府1938年制訂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規定,在美國登記為「外國代理人」的外國企業需公開公司的信息,包括員工的個人資料、和其委託人的關係等等。
報導引述知情人士透露,美國司法部下令中國兩大主要的國家媒體在美國的分支註冊為外國代理人(foreign agent)。報導稱這是美國官員加大力度抵抗外國在美影響力,並鞏固他們對中國一系列政策所持立場努力的一部分。
報導指,兩家被要求註冊的媒體是中國官方通訊社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的海外平台中國環球電視網(China Global Television Network,縮寫 CGTN),而美國司法部的法律依據是《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報道稱,美國國會設立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在去年11月的年度報告中,敦促讓中國國家媒體駐美人員登記為外國代理人。
今年1月,一組來自兩黨的參議員曾致函美國司法部塞申斯(Jeff Sessions),要求司法部研究《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是否適用於中國國家控制媒體駐美分支。
目前中國通訊社新華社分部、中國環球電視網和中國大使館暫未對此做出回應。
據悉,美國政府去年11月曾要求「今日俄羅斯」(RT)等兩家俄羅斯傳媒美國分部註冊為外國代理人。
「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最早制定於1938年,當時的目的是對抗德國對美國的宣傳行動。該法令要求代表外國勢力利益的個人必須向美國司法部登記,定期公開他們與委託人的關係、公開相關活動以及相關活動所付的款項等。
(《華爾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