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統派宣傳車側噴「斬支那」字樣 台男被控損毀罪判拘役30日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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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名18歲鄭姓男子的政治理念與中華統一促進黨(以下簡稱「統促黨」)不同,今年2月以紅漆在其黨員李承龍的宣傳車頭噴上「支那人」、在車側噴上「反華斬支那」,檢方起訴鄭涉毀損罪,李承龍加告他恐嚇罪。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毀損成罪、恐嚇不成罪,於10日判鄭某拘役30日,並處罰金3萬元(新台幣,約合7600港元)。法官稱,「反華斬支那」是政治性言論,用詞雖激烈,但主觀上沒有犯意,應給予最大限度的維護。
法官認為,鄭在宣傳車上噴漆,嚴重影響車子的清潔、美觀,勢必重新烤漆才能再使用,且使車子的外型與特定目的的可用性,較原本發生顯著的不良改變,行為該當毀損罪。
法官:政治性言論應予維護
在恐嚇罪部分,法官稱,「支那」於「台灣人認知上」,是CHINA的譯音,沒有恐嚇意涵,而「反華斬支那」是表達政治立場、亦即反對統促黨的理念,表示不歡迎對岸中國人的政治性語言,此種高度政治性言論,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的維護,鄭用詞雖激烈,但主觀上沒有犯意。本案可上訴。
判決說,鄭姓男子因與李承龍、邱晉芛、王雲波所屬的統促黨理念相左,今年2月27日深夜11時,騎車在台北市文山區持紅色噴漆對李承龍等人所使用、停放在路邊的租賃小貨車噴漆。
(聯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