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名電騙犯自肯尼亞押返國遭判囚3至12年 其中有5名台灣人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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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周五(3日)一審宣判一宗特大跨國電訊詐騙案件,案中40名被告均於2016年8月被中國警方從肯尼亞押解回國,當中有5人是台灣人。40名被告分別被處有期徒刑3年至12年,並各處以不同程度的罰款。

該案在4月開審。(微博)

據判決書指,以台灣人張岑為首的40名被告在2014年9月至11月期間,先後出境前往肯尼亞參與電訊詐騙活動。該電訊詐騙集團利用電訊網絡技術致電予中國境內居民,並分別冒充醫保局或醫保中心工作人員、公安人員及檢察院工作人員,共同虛構受害人因個人醫保卡資料泄露或被冒用而涉嫌犯罪,需要接受司法機關審查、資產保全等。

詐騙集團以上述理由誘導受害人向指定銀行帳戶轉帳或匯款,其後就透過遠程操控轉帳受害人的電子銀行帳戶,以此騙取錢款。經查,該犯罪集團先後騙取20名受害人,涉案金額共計122萬元人民幣。

法院審理認為,涉案40名被告中有10人是主犯,30人為從犯,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受害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