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搶劫殺害旅法華商 兩名法國青少年判囚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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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襲擊並打死法國華僑張朝林的兩名法國青少年星期二被分別判處10年和4年的刑期。涉案的第三名嫌犯作案時曾是初中生,只有15歲,此前他於2017年被判5年徒刑3年緩刑。
張朝林遇害案此前曾經引發數次大規模示威,在法國成為針對亞洲人種族歧視的代表性事件。

2017年,巴黎華人紀念張朝林遇害一周年。(資料圖片)

張朝林是旅法服裝商。2016年8月7日下午,他和朋友一道前往巴黎北郊奧貝維埃市附近一家餐館,參加朋友聚會。途中遭3名北非裔青年攔截,隨身背包被搶走,練過拳擊的一名兇手毒打張朝林,並朝他胸部狠踢了一腳。張朝林當即倒地,腦部撞上矮牆。同行的一名男子也受了輕傷。幸好有華人見狀報警。49歲的張朝林被送入醫院急救。

張朝林5天後因醫治無效而身亡。事件震驚了當地華人社區,市長譴責這是一起「卑劣的種族歧視罪行」。

案情發生後,三名涉案者一直逍遙法外,直至2016年8月29日,警方通過作案現場的錄像監視攝像機發現,三人去現場試圖砸攝像頭才把作案者緝拿歸案。2016年,三名作案人的年齡分別為19歲、17歲、15歲。

張朝林案引起當地華人社區震動,當地華人曾舉行數次遊行,抗議種族歧視。(資料圖片)

三嫌犯因「暴力搶劫致死」而遭起訴。在起訴書上,預審法官在立案前以「種族歧視性攻擊」加重對涉案人的懲罰,因是「實際或假想的民族或國家歸屬感」而導致的襲擊罪行。

法院做出上述宣判之後,嫌犯律師們表示,作案人當年實施搶劫並沒有預謀殺人,而法官重判的目的是給針對華人的襲擊留下一個可尋的判例。而一名原告律師在宣判之後表示,這個判決對這個案子的受害者親屬和其他受害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法廣世界之聲)